市监总局公布起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涉抖音淘宝天猫京东

基金账户2022-07-06  23

观察者网(文/胡育静编辑/庄毅)7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2021年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并公布了第二批10起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涉及淘宝、天猫、JD.COM、Tik Tok。

图片: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根据宣传内容,10起案件涉及四种不同类型的计费方式,分别是“直播投放”中虚构关注度和流量;聘请专业团队,“刷手”;虚假交易拍A送B;“发送空包”等方式“刷信”。市监察局表示,“寄空包裹”是一种隐蔽性很强的方式,也是监管部门下一阶段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

在这10个典型案例中,案例1的商家是Tik Tok平台的一家服装店。自2021年1月19日起,该店在进行直播活动时,雇佣专门在直播时刷人气的“水军”,进入直播间刷虚假流量,增加直播时显示的在线人数,在直播间营造虚假的高人气氛围,欺骗、误导相关公众。

该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已处以23000元罚款。

对于这类直播商品虚构关注度和流量的行为,市监局指出,电子商务的兴起和发展使得消费者更倾向于依靠“内容评价”来购买和消费商品或服务,同时“内容评价”也给经营者带来了更大的“引流效应”。然而,流量的“变现”也带动了虚构交易、虚假评价等“刷信”行为通过“作弊”手段的翻新。目前通过网络名人、知名博主等“带货”、“带节奏”的手段和套路。更是五花八门。所谓的粉丝量、观看量、赞量都是可以“刷”出来的。一些卖家通过在直播间制造“虚假繁荣”,诱导消费者冲动、非理性消费。

案例二、三:商家是淘宝商家。这类不法店铺利用淘宝旺旺联系已经下单的消费者,或者联系“刷手”,拍A送B,然后物流发货后给予好评,编造交易记录,欺骗误导相关公众。他们分别被罚款15万元和2万元。

市监察局表示,这种虚假交易“A”“B”从表面上看接近正常购物行为,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和隐蔽性。然而,无论非法手段如何伪装成“合法”,其本质仍构成虚假交易的违法行为,终究逃不过法律的“火眼金睛”。

案例4、5、6中的商家通过雇佣专业团队和“刷手”的方式参与帮助“刷信”。其中,案例4中的商家是天猫休闲鞋类商家。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2月7日,该店为增加公司网店访问量和网店鞋子销量,通过雇佣刷单群、老客户编造交易记录、成交量等方式,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万元。

市监察局介绍,这类团队组织明确、分工明确,有专业的技术设备“加持”,使得“刷单炒号”日益专业化、规模化,非法利润巨大,已形成网络黑灰产业。“刷单信”不仅破坏了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也严重影响了消费者对市场的信任,损害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市监察局强调,对于“刷单炒信”这种大规模、团伙式的行为,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的同时,还应加大执行的衔接力度。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4起案件,涉及淘宝、天猫、JD.COM等平台,使用“改革后”的物流计费方式“发送空包裹”。其手段是通过销售快递空包裹的网站大量出售快递单号。这些快递单号要么通过快递物流平台空中转,要么通过线下物流渠道“发送空包裹”,向不法商家提供虚假物流信息。4家商户已被罚款20-20万元。

对此,市监总局表示,通过“发送空包裹”,在“手刷”和物流的同步配合下,通过投递空包裹或在空包裹中放入小礼品,通过“物流”诈骗完成整个交易过程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整治,加强网络不正当竞争监管,严厉打击组织专业团队、利用网络软文、网络名人、知名博主、直播送货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截至2021年上半年,中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3128起,罚款2.0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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