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报纸
多年躲债,严芳(化名)没想到,法官给她打电话催收了38万余元。
这笔钱是闫芳名下的抵押房产依法拍卖后的余额。6月17日,纸媒记者从金山区人民法院获悉,在该院执行局接待室,法官将拍卖余款38万余元退还给闫芳。
如果房贷逾期,银行会提起诉讼。
据上海金山法院介绍,2015年3月,闫芳向银行贷款60万元用于购买奉贤区一套房产,贷款期限20年。2019年2月至今,闫芳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无法与颜芳取得联系,银行提起诉讼。在诉讼阶段,颜芳始终没有露面。
法院审理后认为,银行已按合同约定向闫芳履行了借款义务,而闫芳未按合同约定向银行履行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与闫芳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约定,银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闫芳偿还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和律师费。法院支持这一主张。闫芳以自有房产为银行上述债权提供了一般抵押担保,并已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证明。银行主张实现抵押,在法律上得到法院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闫芳按时足额履行了还款义务。如果他未能这样做,银行可以与闫芳达成协议,以奉贤房产的折价或拍卖或出售房产所得款项获得第一笔赔偿。
闫芳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后,银行向上海金山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始终没有与闫芳取得联系,闫芳也没有去医院申报财产。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依法对被执行人闫芳的财产进行查控,发现闫芳除抵押财产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房产拍卖溢价110多万。
执行法官向闫芳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传票后,闫芳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2020年5月,上海金山法院依法作出裁定,拍卖闫芳名下的抵押房产。
法院将拍卖裁定书送达了闫芳的住所和涉案合同上闫芳的地址,并当场张贴了裁定书和公告。公告期满后,闫芳未提出异议,于是法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方式对该房产进行了拍卖。
2021年1月19日至1月22日,该房产首次网络司法拍卖,起拍价80万元,最终成交193.6万元。扣除支付给银行的本息和第二抵押权人的债权,还有近38万元的余额。
然而,被执行人仍然没有出现。
遗嘱执行人收到拍卖余额。
为保护被执行人闫芳的合法权益,沟通并及时返还剩余拍卖款,执行法官多方联系闫芳未果。法官拨打闫芳在银行预留的手机号,系统查询显示手机号为空;对借款合同中留下的闫芳租住小区及其户籍所在小区进行实地走访,未发现相关线索。
法官不死心,通过金山区公安分局协同执行系统发起查询。最后,法官通过协作系统查找信息,联系上了闫芳。原来,她在外省躲债好几年了,接到法官的电话,她害怕极了。没想到她收到了拍卖余款。
在执行现场,闫芳告诉法官:“除了官司,我每个月还在还小额贷款的本息。我生活很艰难,上海也不敢还。真的很感谢法院能把这笔钱还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