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北京、天津、山西、河北、内蒙古)、华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台湾)、华中(河南、湖北、湖南)、华南(广东、广西、海南、香港、澳门)、东北(。
我国省级行政区为一级行政区,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
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