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聘的是校园餐厅储备经理,底薪2500,加班有加班费,说是1.5蓓,其实跟正常上班差不多。应聘的时候说有五险一金,但是脱了三四个月才给上了,还要不断跑去公司交手续,我在塘沽工作,跑去南开一趟一趟的,我容易吗!一金知道我提出离职的那个月才给上了。我毅然决然的离职了。
在塘沽金元宝工作,感觉很累,每个月都加班,每天上班时间接近十一二个小时,忙的时候上班,闲下来就休息,休息要打卡,休息时间不给工资哦。早上11:00~2:00,然后休息三个小时,从5:00~22:00才下班,然后吃员工餐,每次回到家收拾一下就24:00左右。
每天的工作几乎一样,给客人点单,收钱,餐中服务,收拾台面,一直就是服务员的工作。没有什么专门的培训,毕竟这个企业比较年轻,在管理上有很大的缺陷,比如在培训方面。工资是按小时计算的,人家领导不忙的时候就一直上班也不用干活,还挣着钱。
我工作了大概半年的时间,话说也不短了,但是什么也没有接触,一直干的事服务员的工作,觉得公司很不负责任,没有培养的意识,感觉也没有什么发展空间,也学不到什么管理上的精髓,所以辞职了要换一家资深一点的企业,希望可以多学习一些东西。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