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等于重量除以引力加速度。质量是物理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它的含义和内容随着科学的发展而不断清晰和充实。最初,牛顿把质量说成是物质的数量,即物质多少的量度。
质量(mass)是物体所具有的一种物理属性,是物质的量的量度,它是一个正的标量。质量分为惯性质量和引力质量。自然界中的任何物质既有惯性质量又有引力质量。这里所说的“物质”是自然界中的宏观物体和电磁场、天体和星系、微观世界的基本粒子等的总称。
元素质量比靠公式计算:元素质量比计算公式:各元素的质量比=各元素相对原子质量 与相应原子个数的乘积之比。如化学式为AmBn的物质中,A、B两元素的质量比=(A的相对原子质量×m):(B的相对原子质量×n)。
在化学式中,元素的质量比等于元素的相对原子质量与原子个数的乘积比。即各元素原子的相对原子质量总和之比。计算的关键在于正确判断出各元素的原子总数。当化学式中含有多种元素时,根据化学式可以计算出全部元素的质量比,也可以计算出其中某几种元素的质量比。根据元素质量比的变形运算根据某化合物中元素的质最比求化学式根据化合物中元素的质量比(或元素的质量分数 比)求化学式,其方法是通过元素的相对原子质量来推断化学式。通过组成元素质量比或元素的质量分数进行分式变换,转换成原子个数(比),推测化学式。根据某化合物中元素的质量比确定元素的化合价 已知某化合物中元素的质量比确定某元素的化合价,可通过元素的质量比及元素的相对原子质量推断化学式中元素的原子个数之比,再根据化合物中正负化合价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元素的化合价。
应该这样理解的 第一次A、B、C三种物质各15g,在一定条件下充分反应后只生成30gD 第二次向残留物中加入10gA继续充分反应,就是说第一次时A已经完全反应,反应掉15克 第二次只有c剩余,说明B完全反应,就是说25克A与15克B恰好完全反应 A B C==D 15X
30 2515 根据A与B的质量关系可求出第一次参加反应的B的质量为9克 根据质量守恒定律,第一次参加反应的C的质量=30-15-9=6克 第二次反应的C用比例关系求出为4克 所以结果是: 1第一次反应停止后,残留物中A是(0g),B是(6g),C是(9g) 2第二次反应中,消耗A(10g)消耗B(6g)剩余C( 5g) 3该反应中A、B、C三种物质的质量比是5:3:2 A和B的质量比出来25:15即5:3,这是参加反应的AB的质量比例关系 A剩余0g算出来B应该是9g——所以这应该是参加反应的B的质量,而不是剩余质量。
立方米,是体积的一个单位。原意应该是怎么用体积来求质量。那就必须建立二者直接或是间接的关系式。
其实他们之间是一个直接关系式,在初中物理课本就有:质量等于体积乘以密度。
计算公式:m=vρ
单位关系:质量的国际单位是:千克(kg)
密度的国际单位是:千克/立方米(kg/m^3)
体积的国际单位是:m^3
但愿你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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