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时期的伦理思想
北宋至明中叶,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繁荣与鼎盛时期,封建伦理思想趋于完备、极端、理论化,其标志是理学伦理思想的产生发展以及同反理学伦理思想的斗争。这一时期内,某些职业伦理思想(如医学、科技伦理思想等)也得到长足的发展和进步。
宋明时期,历代地主贵族为了维护其剥削统治,整肃封建秩序,在加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同时,普遍重视用儒家道德维系人心。宋代统治者尊孔祭孟,强调三纲五常,表彰忠臣、孝子、义夫、节妇,南宋理宗时将理学确立为正统思想。元代统治者效法汉族地主贵族,褒扬儒学,把朱熹的著作作为国学的基本教材,选拔考试内容以朱注《四书》、《五经》为主。至明代,程朱理学进一步为最高统治者肯定,三纲被强化,忠君报国的观念深入人心。出现了自我割股、穴脑、取心、挖肝以救活父母的孝子。女子守寡、殉节的事到处都有。封建道德日趋极端化,其腐朽性得到充分暴露。
明代中叶,程朱理学日趋僵化,对当时的社会危机已经无能为力。为了挽救明王朝“沉疴积痿”、“病革临绝”的局面,王守仁继承与发挥了陆九渊的心学,把“良知”即封建道德说成是人心所固有的倾向,认为理就在心中;道德评价应以“良知”而不能以朱熹乃至孔子的言论为标准;提出了“致良知”和“知行合一”说,强调内心修养和道德实践的重要性。他的伦理思想是为“破心中贼”,即防止人民群众“犯上作乱”服务的,但是在客观上却触动了孔子和朱熹思想的权威,在一定程度上起了促使人们独立思考和解放思想的作用。其学经过门人钱德洪、王畿、王艮、钱守益、罗洪先等人的继承、发挥,明中叶以后影响很大。后来,王学分化为浙中王门、江右王门、南中王门、楚中王门、北方王门、粤闽王门等许多派别。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经过王艮之子王襞、王艮门人徐樾,到襞门人李贽、樾门人颜钧、钧门人何心隐时,开始突破王学藩篱。如李贽提出人性自私,反对存天理、灭人欲,反对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批判男尊女卑的封建礼教。反映了明中期以后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与市民阶层的某些要求。
宋明时期伦理思想发展的历程表明,理学伦理思想是这一时期的主流,占有统治地位。它有以下特征:第一,宣扬儒家道统论,以继往圣之绝学自居。理学的远祖韩愈编造了一个与佛、道的“法统”相抗衡的从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到孔孟的“道统”,自己以接续盂轲而自命。以后,二程、朱熹、陆九渊等人都标榜是这个道统的继承人。这种用古代“圣学”来宣扬儒家封建道德和批判佛、道出世主义的做法,比较符合当时中国的国情,容易得到最高统治者的支持,为许多人所接受。第二,对封建道德进行了理论加工,使之精致化、系统化、理论化。先秦时期,孔孟偏重道德实践,对道德的基础理论,缺乏细致的分析与严密论证,在孔子那里,“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论语·公冶长》)孟子提出性善论,并以此作为道德教育与道德修养的基础,但其整个伦理思想不够严密、系统。汉儒或琐琐于经典的注疏考释,不阐义理,或者以粗俗的神学目的论和谶纬神学作牵强比附的证明,缺乏说服力,因而被魏晋玄学和佛学动摇了统治地位。宋明理学则不同。它以义理代替了训诂,以严密的论证代替了粗俗的迷信,把封建道德论与哲学宇宙观结合起来,使三纲五常上升到“天理”的高度,贯穿到人的内心深处,具有系统的哲学根据与理论化的形式,大大提高了它的权威性,增强了说服力。第三,在坚决排斥佛、道的同时,又吸取了它们的某些因素,用以充实、提高自己。以往思想家排斥佛道之所以没有完全成功,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对佛道采取否定一切的态度。宋儒吸取了这个经验教训,他们以儒家封建伦理思想为核心,采用佛道的思辨方法并融合了其禁欲主义成分,从而形成具有一定活力的新儒学。朱熹虽然对佛学有很多批评,但却肯定“释氏于天理大本处见得些分数”(《朱子语类》卷一二六)。天理论的产生,与吸收佛学“真如佛性”等观念有一定联系。而佛学“一多相摄”、“月印万川”的思想,则启迪程朱用“理一分殊”的思想,论证封建道德的绝对性与普遍适用性。陆王“心即理”的基本命题和仁义道德“不必他求,在自立而已”(《陆九渊集·语录》),同禅宗“明心见性”如出一辙。第四,把道德修养论与哲学认识论融合在一起,把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变为单纯的内心修持,把掌握人伦物理变为排除主观欲望。理学家们改造了佛学的“常惺惺法”成为“主敬”、“致良知”等修养方法,吸取了佛学蔑视肉体的禁欲主义和由“渐悟”到“顿悟”的观念,二程朱熹等理学家们把认识客观世界和提高自己品德的修养过程,归结成由不断地格除物欲到“豁然贯通”天理,即体认封建道德的过程。而陆、王却认为格物致知就是“格心”、“明心”、“正念”。他认为,这种去恶为善的过程,就是把天理一分分存养起来、使人欲一点点减少的过程。如此用力日久,便会超凡入圣。当然,理学家们把认识和改造主客观世界片面归结到道德修养,只是就总体与主要倾向而言。有些场合他们也承认有研究外界事物规律的必要,达到对“众物之表里精粗”之正确认识。第五,道德教育更加广泛深入,形式更为多样化。如制定书院教条,让学生遵守;制定乡规民约,规范城乡百姓的行为;建立贞节牌坊等,表彰道德榜样;把封建道德原则、规范编成通俗读物(如《三字经》、《女儿经》等),使妇孺能诵易记,便于接受。这样,封建道德教育不仅深入到家庭生活、社会公共生活中,还深入到各种职业之中,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有一定特色的官吏、军人等职业道德规范。第六,封建道德的功能作用得到全面发挥,出现了大批忠臣、孝子、顺孙、义夫、节妇。不管程朱还是陆王,他们伦理思想的根本纲领,都是“存天理、灭人欲”。他们讲的卑视功利“去人欲”,虽然也包括规劝皇帝自我节制,反对统治阶级内部各阶层在等级名分之外的“非分”享受和要求,但主要目的是使广大劳动人民遏制自己正当的物质生活要求,严格遵守封建纲常名教。这种伦理思想具有愚昧、落后和反人道性质。但是其中有些道德规范又具有两重性,因而在一定条件下,起着维护正常的家庭和社会公共生活秩序,以及维护民族团结,保卫民族独立的作用。尤其是在民族斗争中,宋明理学一贯强调的“杀身成仁”、“忠君报国”、“气节”等道德观念起了积极作用。熏陶培育了岳飞、文天祥等英雄人物,他们坚持民族大义忠于故国,宁死不屈,以身殉职,为民族的生存与繁衍作出了贡献。
水平一
该水平中的受训者急于学习和使用合适的伦理守则和规章条例,将守则和条例视为不容置疑的规则,并心怀畏惧。通常他们表现出 “严格按章办事”的姿态。因为担责,可能过于关注危机管理。不过他们遇到的伦理情境大都比较清楚和明确。面对复杂案例和艰难的决策时,他们乐于寻求外部指导。而另一些受训者对于伦理问题、伦理守则条例采取放任的做法,表现出相对无动于衷的态度,很少寻求讨论。
水平二
处在该水平的受训者倾向于将守则和条例视为指导方针而非规则。他们明白并致力于达到伦理要求,去尊重和支持来访者的福祉。然而他们偶尔会回避处理一些伦理和法律问题,因为这与他们对来访者最佳利益的看法有讲突。由手受训者自主需要的提升,督导应该帮助他们谨慎的思考冲突对利益。伦理决策可能成为督导和受训者之间矛盾频发对领域。有些受训者可能会公开或暗地里挑战伦理守则或条例,也可能有选择地寻求与自己一致的意见。
水平三
该水平的咨询师能够从更广阔的视角看待守则,包括来访者的权利以及自己的专业责任。守则、标准和条例更可能被视为伦理思考的起点而非终点。他们可能会回顾这些守则,收集其他信息,提出可能的选项,并平衡权利和责任,做出决定。此外,他们倾向于发展一种更为个人化的专业伦理守则,专业的日益成熟为自己提供了理想的环境,能更充分地整合其专业同一性和个人同一性。此外,随着他们从强制伦理转向理想伦理,他们在生活中寻我个人和专业的平衡,尤其是个人价值观和专业价值观之间的平衡。
水平四
该水平的咨询师可以平衡强制伦理和理想伦理。他们承认且超越了守则和规定的要求,继续发展自己的品质和美德,在伦理挑战面前很有勇气。他们会认为建立和维持健康有力的关系是伦理敏感性和实践胜任力的关键。在水平3中开始的整合仍在继续。在巩固其专业自我的过程中,他们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关于专业实践的哲学,既反映了高水平的专业能力,又反映了高度的伦理敏感性,还与个人的生活哲学相结合,反映其独特的风格、信念和价值观。
人区别於动物的地方。
动物没有伦理道理观念,所以血缘近亲之间也会有交配行为。
而人因为有道理伦理的观念所约束,血缘近亲关系中是不容许有出格行为存在的。
到后来就发展成,血缘关系以外的也受伦理约束。
如同兄弟姐妹的配偶间,继父母与养父母和养子养女间,虽然不存在血缘关系,但是他们之间存在家庭亲缘关系,也受伦理道德约束。
中国古代的伦理纲常强调父为子纲,父为妻纲
价值标准的多元化以及现实人类生活本身的复杂性,常常导致在具体情境之下,道德判断与抉择的两难困境,即“伦理困境”。
记得在**《我不是药神》里,一方面是等着“格列宁”活命的病人,另一方面是违规药品的查处任务,负责案子的曹斌在弱势的病人和法律面前向局长说了一句“我真不好办!”
“伦理困境”是伦理问题的极端表现,往往预示着突破传统伦理规范的可能性。
那么何为正当的行为?正确的事情?如何突破“伦理困境”呢?以下四种伦理立场可以参考一下,也许会得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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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以伊壁鸠鲁、穆勒为代表的功利论。一种行为如有助于增进幸福,则为正确的;如果导致了与幸福相反的东西,则为错误的。幸福不仅涉及行为的当事人,也涉及受该行为影响的每一个人。最好的结果就是达到“最大的善”,只有当一个行为能够最大化善时,它才是道德上正确的。功利论聚焦于行为的后果,以行为的后果来判断行为是否是善的,其本质的特点是它对后果主义的承诺和它对效用原则的采用。由此,功利论也被称为后果论或效益论。
二是以康德为代表的义务论。功利论聚焦于行动的后果,那么义务论则关注的是行为本身。义务论者强调,行为是否正当不应该仅依据行为产生好的后果来判定,行为本身也具有道德意义。功利论在工程伦理学中产生很大影响,尤其是其责任观念对工程伦理规范的制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比如,“个人在履行职业责任时不得受到利益冲突的影响”,“个人应为自己的职业行为承担个人责任”,“接受使工程决策符合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福利的责任”。
三是以伊壁鸠鲁、霍布斯为代表的契约论。契约论通过一个规则性的框架体系,把个人行为的动机和规范伦理看作一种社会协议。契约论既允许理性的多元性存在,又能够从多元理性中获得重叠共识的价值支持。如此,个人自由权利在现实工程实践中得到有效保障,而且这些规范为他们提供了相应的评估行为的优先次序的指导。
四是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德性论。功利论或义务论以“行为”为中心,关注的是“我应该如何行动?” 德性论以“行为者”为中心,关注的是“我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伦理学的核心不是“我应该做什么” ,而是“我必须具有何种品德的人”。由此出发,德性论关心的主要是人的内心品德的养成,而不是人外在行为的规则。它反对把伦理学当作一种能够提供特殊行为指导规则或原则的汇集,强调要培养和产生高尚、卓越的人,这种人是出于他们高尚、卓越的品格来自发地行动的。
伦理指人之间的关系道德准则、规范,例如父子之间、夫妻之间、君臣之间,等等。道德是更大层面的行为准则,既人在社会中的行为准则、规范。伦理学指研究伦理的学科。
道德与伦理是包含关系,道德包含伦理。伦理学是一门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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