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 2012第3章
3 荷载分类和荷载组合
31 荷载分类和荷载代表值
311 建筑结构的荷载可分为下列三类:
1 永久荷载,包括结构自重、土压力、预应力等。
2 可变荷载,包括楼面活荷载、屋面活荷载和积灰荷载、
吊车荷载、风荷载、雪荷载、温度作用等。
3 偶然荷载,包括爆炸力、撞击力等。
3 1 2 建筑结构设计时,应接下列规定对不同荷载采用不同的
代表值:
1 对永久荷载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
2 对可变荷载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
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
3 对偶然荷载应按建筑结构使用的特点确定其代表值。
313 确定可变荷载代表值时应采用50 年设计基准期。
3 1 4 荷载的标准值,应按本规范各章的规定采用。
3 1 5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或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标准组合
设计时,对可变荷载应按规定的荷载组合采用荷载的组合值或标
准值作为其荷载代表值。可变荷载的组合值,应为可变荷载的标
准值乘以荷载组合值系数。
3 1 6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频遇组合设计时,应采用可变荷载
的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其荷载代表值;按准永久组合设计时,
应采用可变荷载的准永久值作为其荷载代表值。可变荷载的频遇
值,应为可变荷载标准值乘以频遇值系数。可变荷载准永久值,
应为可变荷载标准值乘以准永久值系数。
32 荷载组合
321 建筑结构设计应根据使用过程中在结构上可能同时出现
的荷载,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荷载
组合,并应取各自的最不利的组合进行设计。
322 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按荷载的基本组合或偶然组
合计算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并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进行
设计z
YoSd 运Rd (3 2 2)
式中:ìí。一一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各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
规定采用;
Sd 一一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Rd 一一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应按各有关建筑结构设计
规范的规定确定。
323 荷载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马,应从下列荷载组合值中
取用最不利的效应设计值确定:
1 由可变荷载控制的效应设计值,应接下式进行计算:
Sd= ~γGjSGjk +γQjγ'4 S~k + ~ 10; 1~ tþ C;SO;k
(323-1)
式申:γGj 一一第j 个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按本规范第324
条采用;
h 一一第i 个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其中γQj 为主导可变
荷载Ql 的分项系数,应按本规范第324 条
采用;
飞一一第i 个可变荷载考虑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
其中飞为主导可变荷载Ql 考虑设计使用年限的
调整系数;
S马k 一一按第j 个永久荷载标准值GJk 计算的荷载效应值;
Sqk 一一按第i 个可变荷载标准值QIk计算的荷载效应值,
其中S~k为诸可变荷载效应中起控制作用者;
队一一第i 个可变荷载Qi 的组合值系数;
m 一-参与组合的永久荷载数;
n-一一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数。
2 由永久荷载控制的效应设计值,应接下式进行计算:
Sd=Ehhk+EW呐Sqk (3 山)
注: 1 基本组合中的效应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
情况;
2 当对~k 无法明显判断时,应轮次以各可变荷载效应作为
向k I 并选取其中最不利的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324 基本组合的荷载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 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永久荷载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
制的组合应取12 ,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
取1 35;
2) 当永久荷载效应对结构有利时,不应大于10。
2 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标准值大于4kN/旷的工业房屋楼面结构的活荷载,
应取13;
2) 其他情况,应取14 。
3 对结构的倾覆、滑移或漂浮验算,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满
足有关的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
325 可变荷载考虑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几应按下列规定
采用:
1 楼面和屋面活荷载考虑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几应按
表3 2 5 采用。表325 辙面和厘面活荷载考虑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γL
|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何I 5 I 50 I 100
孔I o 9 I 1 0 I 1 1
注: 1 当设计使用年限不为表中数值时,调整系数只可按线性内插确定;
2 对于荷载标准值可控制的活荷载,设计使用年限调整系数几取1 0 0
2 对雪荷载和风荷载,应取重现期为设计使用年限,按本
规范第E 3 3 条的规定确定基本雪压和基本风压,或按有关规
范的规定采用。
326 荷载偶然组合的效应设计值Sd 可按下列规定采用t
1 用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进
行计算:
Sd = ~ SGjk + SAd + (/J!j SQjk + ~ CÞQ; S Q,k (326-1)
式中: SAd 一一按偶然荷载标准值Ad 计算的荷载效应值;
CÞf1 一一第1 个可变荷载的频遇值系数;
弘一一第i 个可变荷载的准永久值系数。
2 用于偶然事件发生后受损结构整体稳固性验算的效应设
计值,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Sd = ~ SGjk + CÞfj SQjk 十~ CÞQ; S Q,k (32 6-2)
注: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
327 对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根据不同的设计要求,采用
荷载的标准组合、频遇组合或准永久组合,并应按下列设计表达
式进行设计z
Sd ~ C (32 7)
式中:C一一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的规定限值,例
如变形、裂缝、振幅、加速度、应力等的限值,应
按各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
328 荷载标准组合的效应设计值Sd 应按下式进行计算:Sd = ~ SGjk + SQlk 十三:仇,5qk (328)
注: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
329 荷载频遇组合的效应设计值Sd 应按下式进行计算z
Sd = ~ S乌k+ 仇l SQl k + 三句句(329)
注g 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
3210 荷载准永久组合的效应设计值Sd 应按下式进行计算z
Sd=E S马k 十三Ý''l; Sqk (3210)
注: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
1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荷载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2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相应的限值应为地基变形允许值。3计算挡土墙土压力、地基或斜坡稳定及稳定及滑坡推力时,荷载效应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均为10。4在确定基础或桩台高度、支挡结构截面、计算基础或支挡结构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效应组合和相应的基底反力,应按承载能力级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当需要验算基础裂缝宽度时,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作用可按持续时间的长短来进行分类,分为永久作用、可变作用与偶然作用。
长期作用是指能显著影响结构构件变形、裂缝等状态的一种作用。其中的原因是,在长期荷载作用下混凝土会产生较大的徐变与收缩,从而使构件的变形增加、裂缝增大,并使构件的刚度明显降低。短期作用则没有这个效应,或其效应不明显而可忽略不计。
永久作用(如结构自重等)肯定是长期作用。可变荷载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采用的是准永久组合,它考虑了可变荷载对结构作用的长期性,其超越设计基准期的比例在一半以上。也就是说,将可变荷载的准永久值作为长期作用值,看成与永久作用具有相同的作用效应。
当然,偶然作用(如地震、爆炸、冲击作用等)肯定属于短期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注重的是承载状态的可靠度,其变形与裂缝问题不在考虑之列。说白了,在地震状态下,是看结构会不会坍塌,构件会不会断裂,还会有谁去关注构件的挠度多大、裂缝多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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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荷载标准值:标准值就是荷载的实际大小,一般通过用实测以及大量数据的统计来确定。
2、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组合值、频遇值、准永久值这些都是可变荷载的折减系数。由于各种可变荷载在概率上不太可能同时作用,如果全部拿标准值(或者设计值)累加就偏大了。所以根据设计要求的不同,要乘以这些系数进行折减。
3、频遇值和准永久值:组合值是进行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考虑设计组合时,不起控制作用(相对而言不重要)的可变荷载乘的系数。频遇值和准永久值都是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要求频遇组合或者准永久组合时分别需要乘的系数。
性质分析
习惯上指施加在工程结构上使工程结构或构件产生效应的各种直接作用,常见的有:结构自重、楼面活荷载、屋面活荷载、屋面积灰荷载、车辆荷载、吊车荷载、设备动力荷载以及风、雪、裹冰、波浪等自然荷载。
因为恒载在整个使用期内总是持续地施加在结构上,所以设计结构时,必须考虑它的长期效应。结构自重,一般根据结构的几何尺寸和材料容重的标准值(也称名义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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