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科举考试都考些什么

欧蕾2023-04-25  18

以唐代为例。

作为科举考试正式兴起的朝代,唐代的科举考试所考的内容自然就是了解科举内容的范例。唐代的科举考试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首先是常科。

据《唐六典•尚书礼部》载:“凡举试之制,每岁仲冬,率与计偕。其科有六:一曰秀才,试方略策五条。此科取人稍峻,贞观已后遂绝,二曰明经,三曰进士,四曰明法,五曰书,六曰算”。唐代的常科,在贞观之前共有六科,即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和明算。

一、秀才科。秀才科始于汉武帝元封四年(前107年),这一年武帝下诏求贤:“其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材异等可为将相及使绝国者”,让各地郡县长官推举出众的优秀人才入朝为官,始开秀才科。秀才科最重策问,所考内容也以策问为主,所谓“策问”,就是皇帝提出问题,考生给出答案。《晋令》载:“策秀才,必五策皆通,拜为郎中”,也就是说要想通过秀才科,就必须连过五策,方可授予官职。

简单的说,秀才科很难,是唐代所推行的六项常科中最难的一个,能够通过的人是少之又少。据史所载,唐初,从武德到永徽年间,每年通过秀才科的不过一、二人,因此在永徽二年(651年),高宗李治见秀才科每年录取的人才实在太少,索性就下诏将其停办。此后,终唐一代,除玄宗、代宗时曾短暂恢复过秀才科,其他时期皆处于停办的状态。

据《新唐书•选举志》载:“凡秀才,试方略策五道,以文理通粗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凡四等为及第”,通过五策的考生,主考官根据其文理通粗情况,定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四等,而后以等授官。

二、明经科。明经科始于汉武帝时期,是汉代察举中的最为重要的一项特科(不定时举行)。所谓“明经”就是通晓经学(经学指的就是儒家经典,即《诗》、《书》、《礼》、《易》和《春秋》),汉代若想通过“明经科”,就必须精通五经,因为“明经科”所考的内容就是五经中的内容,当时汉代许多名臣,如孔安国、贡禹、韦贤、韦玄成等都是以明经科入仕的。

到了唐代,“明经科”成为了其科举考试的常科之一,与进士科同为最重要的科举考试科目。据《新唐书•选举制》载:“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究一经,有三礼,有三传,有史科”。

唐初,明经科的考试内容以经学为主,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熟悉程度,选择相应的儒家经典进行考试(唐初的经学不再是五经,而是九经,这时他们将五经中的礼拆为仪礼、周礼与礼记,春秋拆做左传、公羊传与谷梁传,即《诗》、《书》、《仪礼》、《周礼》、《礼记》、《易》、《左传》、《公羊传》和《谷梁传》),然后以通经比例来决定等第,通五经者最高,通三经者次之,通二经者最次,而后分别授官。

其中,通五经者,大经、小经皆须通(唐初,在定九经后,又将《礼记》、《左传》称大经,《诗》、《周礼》、《仪礼》称中经, 《易》、《书》、《公羊传》、《谷梁传》称小经);通三经者,需通大、中、小经各一部;通二经者,需通大经一部加上小经一部,或取中经两部。

同时,需注意的是唐初,除了会考九经,因唐初诸帝皆有自己喜欢的儒家经典,所以会额外增加一些其他的儒家经典来作为“明经科”必考内容。如高宗上元二年(675年),高宗下诏将《老子》列为考试内容;长寿二年(693年),武则天下令停试《老子》,改试由她自撰的《臣轨》两篇。

神龙元年(705年),中宗李显改革“明经科”考试,明定“明经科”考试考三场,第一场帖经,第二场试义,第三场试时务策(开成十二年后,因唐文宗于九经上增《尔雅》、《论语》、《孝经》等三经,因此帖经所考的经学,也由九经变成十二经):

帖经。何为帖经?《通典》载:“帖经者,以所习经掩其两端,中间开唯一行,裁纸为帖,凡帖三字,随时增损,可否不一,或得四、得五、得六者为通”,大意就是帖经,就是将需要考的经书左右两边遮住,只开中间一行,然后再用纸遮盖住若干个字,此时考生需根据前后经文补充句子,将所缺的字写出来即可。简单的说,帖经主要考察考生对儒家经典的熟悉程度,类似于现在的填空题。

试义。何为试义?就是由主考官从儒家经典中挑选出一段话,然后由考生来试着去解释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先圣想要表达出一种什么样的意境,类似于现在的阅读理解。

试时务策。何为试时务策?就是由主考官根据当时朝廷所面临的重大时政问题出题,然后由考生按题陈述政见,发表对时政的主张,类似现在的作文。

据《唐六典•尚书礼部》所载:“旧制,诸明经试每经十帖、《孝经》二帖、《论语》八帖、《老子》兼注五帖,每帖三言,通六已上,然后试策十条,通七,即为高第。开元二十五敕:诸明经先帖经,通五已上,然后口试,每经通问大义十条,遍六已上,并答时务策三道”。开元二十五年之前,帖经考九经十帖、《孝经》二帖、《论语》八帖、《老子》兼注五帖,每帖需填写三字,只要写对六帖,即合格;时务策考十条时政问题,通过七条,即合格。开元二十五年之后,唐玄宗李隆基更改“明经法”考试内容,先帖试,帖试内容与此前相同,但只要通过五帖,即合格;再试义,九经每经口试大以十条,通过六条,即合格;最后时务策,考三条时政问题,需全部通过。

三、进士科。“进士科”始于隋代,在唐代成为常科中最重要的一项科目,为读书人所特别重视,唐中书舍人李肇在《唐国史补》一书中,就说道:“进士科,始於隋大业中,盛於贞观永徽之际,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当时,即使是位极人臣的重臣,若没有通过进士科,他们也会觉得十分遗憾。由此,可以看出,进士科在唐代却是十分受到读书的重视与欢迎。

当然,唐代的“进士科”是六项常科中最难考的一个科目,因此唐代的读书界流传着这么一件谚云:“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意思是说三十岁考上明经科,已算是年老,但五十岁登进士第,却尚属年轻。但是,进士科虽难考,可是若中进士科,其日后的成就却要比其他常科的成就来得更大,据统计,唐进士科位及宰相的较之其它科目出身之人要多得多,唐代宰相368人,进士出身者143人,占总人数的39%,由此可知,进士科出身的官员,其政途较之其他常科真的要宽广的多。

唐初,其“进士科”考试内容沿袭隋代,只试“时务策”一项,一般为“试时务策五道”,考生需要根据皇帝所给出的五道涉及或政治、或吏治、或教化、或生产等问题,给出自己的答案。贞观八年(634年),唐太宗下诏:“加进士试读经史一部”,在五道时务策的基础上,再加试一场有关于儒家经典一部和历史知识的内容。

高宗时期,高宗李治对“进士科”再次进行了调整。首先,上元二年(675年),“加试贡士《老子》策”,加试《老子》策三道。其次,调露二年(680年),李治又下诏加试帖经。最后,永隆二年(681年),因考功员外郎刘思上奏高宗:“进士惟诵旧策,皆无实才”,所以高宗下诏:“加试杂文二篇(诗赋)”。自此“进士科”明定考三场,第一场帖经,第二场试杂文,第三场试时务策。

《唐六典•尚书礼部》载:“例帖一小经并注,通六已上;帖《老子》兼注,通三已上,然后试杂文两道、时务策五条。开元二十五年,依明经帖一大经,通四已上,余如旧”。开元二十五年前,先是帖经考《易》、《书》、《公羊传》、《谷梁传》等小经,及《老子》,小经通过六条,即合格;《老子》通过三条,即合格。而后,再考杂文两道、策问五条,若文取华实兼举,策须义理惬当者则为通,反之若事义为滞、词句不伦者则为不。开元二十五年后,玄宗改小经为大经,帖试考《礼记》、《左传》等大经,且通过四条即合格。

四、明法科。明法科始于西汉建元时期,建元初,武帝下诏让各郡县长官向朝廷举荐人才,设四科,其三曰明习法令,此为明法科的开始。

“明法科”考试的内容以高宗永隆二年为界限。永隆二年前,唐代的“明法科”考试内容以试策为主,即“试律七条、令三条”,考察考生对唐律的熟悉程度,全通为甲第,通八为乙第。永隆二年后,在试策的基础上,增加了帖经,“所试律、令,凡每部试十帖。策试十条:律七条,令三条”,增加了帖经十道。同时,在此之后,还增加有问义的考试内容,《通典》载:“明法举亦请不贴,但策问义并口问准经业科”,就是主考官提出一个法律上的问题,考生进行解答。

五、明书科。明书科是唐代用来选拔文字训诂方面的专门人才的科目。据《新唐书•选举志》所载:“凡书学,先口试,通,乃墨试《说文》、《字林》二十条),通十八为第”,就是说参加明书科的考生,要先通过口试,主考官所问的问题从《说文》、《字林》中选出,而后通过口试,就可以继续接下来的笔试,只要答对主考官从《说文》、《字林》选出的二十条内容中的其中十八条,就为合格。

六、明算科。明算科是唐代用于选拔算学方面的专门人才的科目。据《新唐书•选举志》所载:“凡算学,录大义本条为问答,明数造术,详明术理,然后为通。试《九章》三条、《海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周髀》《五经算》各一条,十通六,《记遗》、《三等数》帖读十得九,为第。试《缀术》、《辑古》,录大义为问答者,明数造术,详明术理,无注者合数造术,不失义理,然后为通。《缀术》七条、《辑古》三条,十通六,《记遗》、《三等数》帖读十得九,为第”。

唐代的明算科,有两种考试方式,其一口试《九章算经》三条,《五经算经》、《五曹算经》、《夏侯阳算经》、《张丘建算经》、《周髀算经》、《海岛算经》、《孙子算经》等各一条,十条过六条即合格。之后,再笔试《记遗》、《三等数》十条,十条过九条即可及第,被授予官职。其二口试《缀术》七条、《辑古》三条,由主考官提出相关算术问题,考生回答这个算术的解答方法,及其原理,十条过六条即合格。通过后,再笔试《记遗》、《三等数》十条,十条过九条即可及第,被授予官职。

其次是制科。

唐代的制科,十分的繁杂。

那唐代的制科到底有哪些呢?

一、文词类十八科:文学优赌科、文艺优长科、文以 经国科、文经邦国科、文史兼优科、文词雅丽科、文词秀逸科、文穰宏丽科、文词清丽科、文擅词场科、词蝉文律科、词腊文华科、词标文苑科、蓄文藻之思科、藻思清华科、手笔俊拔超越流辈科、讽谏主文科、博学宏词科。

二、军武类十六科:军谋宏远材任将帅科、军谋弘达材任将帅科、军谋宏远材任边帅科、军谋宏远堪任将帅科、军谋越众科、武足安边科、武艺超绝科、超绝科、绝伦科、知合孙吴可以运筹决胜科、韬略学孙吴识天时人事者科、将科、智谋将帅科、识洞韬略堪任将帅科、韬铃科、穿杨附枝科。

三、吏治类二十四科:材可播国科、材堪经邦科、经邦科、文以经国科、宰臣科、岳牧科、牧宰科、才堪刺史科、才可宰百里科、龚黄科、才膺管乐科、寄以宣风则能与化变俗科、道停伊吕科、王伯科、文武官甜堪刺史者自举科、清廉守节政术可称堪任县令科、详明政术可以理人科、才识兼茂明体识用科、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达于吏理可使从政科、详明吏理达于教化科、吏职清自科、洞晓章噩科、五臣科。

四、长才类二十一科:多才科、绝伦科、拔萃科、韬晦奇才科、贤才科、茂才异等科、良才鼻 等科、良才异行科、材堪应幕科、才兼文武科、英才杰出科、英才杰出业奥大经科、超拔群类科、明堂大礼科、南郊大礼科、明四子科、堪任绝域者科、学综古今科、下笔成章科、日试百篇科、日式万言科。

五、不遇类二十科:长才广度沈迹下僚科、才高位下科、抱器怀能科、藏名负俗再 藏器晦迹科、藏器下僚科、高蹈丘园科、高蹈不仕科、处士科、山人科、高才沉沦草泽自举科、草露无人举者亦昕自举科、草泽遗才科、才高未达沉迹下僚科、乐道安贫科、有道科、消声幽辈科、幽章科、才称栋梁志标忠梗科、政均卓鲁字俗之化通科。

六、儒学类十九科:儒学博通科、抱儒素之业 、文儒异等科、博学通艺科、博学专门科、经学优深科、博通坟典达于教化科、风雅古科、博通坟典科、精通经史科、经明行修科、长念九经科、善六经文字辨声象者科、明三经通大 科、能习三经通大义者科、经术优深可为师法科、两经科、三史科、一史知本末者科。

七、贤良直类十五科:贤良科、贤良方正科、志烈秩霜科、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直言极谏科、临难不顾衔 节宁邦科、哲人奇士逸伦屠钓科、道德资身乡间共担科、安心肤亩力田之业鼠彰科、养志邱园嘉遁之风载远科、隐居邱园不求闻达科、孝弟力田同于乡间科、孝弟廉让科、孝弟蟹直科、疾恶科。

八、玄遭类三科:洞晓玄经科、整理阴阳科、通三教宗旨究其精微科。

九、方伎类二科:博雅典度和六律五音科、畅于辞气聪于受领善敷奏吐纳者科。

因唐代的制科实在太多,所以这里并不能详细的介绍。但是,这些制科的考试,其考试内容无外乎《诗》、《书》、《仪礼》、《周礼》、《礼记》、《易》、《左传》、《公羊传》、《谷梁传》、《尔雅》、《论语》和《孝经》等十三经,《孙子》、《吴子》、《司马法》、《三略》、《六韬》等兵书,及《九章算经》、《五经算经》、《五曹算经》、《夏侯阳算经》、《张丘建算经》、《周髀算经》、《海岛算经》、《孙子算经》等算书等书籍。

正如宋人洪迈在《容斋续笔》一书中所说:“唐世制举科目猥多,徒异其名尔,其实与诸科等也”,其制科的考试内容与常科是大同小异,形式也差不多,无外乎帖经、试义、试时务策等。

法令、算术、书法、文才、政论,这些都曾是科举考试的题目,到了后来的明清时期则考八股文。

在我国唐朝时期,科举制度相对完善,当时常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 进士考时务策和诗赋、文章,明经考时务策与经义。

所谓的明经,考的就是背书。打开四书五经任意一本,任意翻开一页,盖上其他字只漏出一行,然后让补全这一行后边的几个字。然后随意挑一句话,让考生解释其中的意思。想考过这一科,基本上得把所以课本都全文背下,想靠运气过关是很难的。

而进士是最重要的一科,这一科考的是写诗做文章,还有对时政的点评。这一科也是最难得的,最能考察出一个人的文化水平和能力到底如何。想过这一关,光靠死读书死背书是不行的。

到了宋朝科举进行了改革,把背书和作诗给取消了。只考时政问答,提出对时政的想法然后给出解决办法,最后再从四书五经中挑一句话让考试写一篇作文。

到了明朝,是科举制度最鼎盛的时期,这个时期的科举是最严密,难度最高的。这个时候八股文正式登上历史舞台,成了最重要的考试手段。

所谓八股文,就是要求考生写文章的时候严格按照要求来。对文章的字数、句子长短,每一句的声调等等都有严格要求,这种情况下写文章就没那么简单的。

扩展资料:

明清时代的考生在参加正式的三级试以前,需要先参加“童子试”,这些考生统统称为“童生”,及格以后,称为“生员”,“诸生”或“庠生”,俗称“秀才”。

获得秀才资格,就可以参加省一级的考生——乡试,乡试及格,称为“举人”。举人的第一名称为“解元”,是解送到朝廷担任官职的意思。

获得举人资格,就可以参加全国性的考试——会试,会试及格,称为“贡士”,是贡献举荐给朝廷的意思。贡士第一名叫做“会元”。

获得贡士资格,就可以参加最高一级的考试——殿试,合格者称为“进士”,分三甲录取,第一甲取三名,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三人由皇帝赐“进士及第”,其余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如果一个人在乡试、会试、殿试三级考试都中第一名,叫做“连中三元”。据说,中国历史上只有17个人在科举考试中连中三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举制度

考试次序从小到大:秀才,举人,进士。

1、进士:进士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通过最后一级考试殿试者,称为进士。是古代科举殿试及第者之称。意为可以进授爵位之人。

2、举人:举人,为一种士人的身份,等级在“生员”之上。雅称为“孝廉”,俗称“老爷”。对入京师参与会试的举人雅称为“公车”。举人有时也被称为乡进士。

3、秀才:秀才别称茂才,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科目,亦曾作为学校生员的专称。汉武帝改革选官制度,令地方官府考察和推举人才,即为察举。

扩展资料

明清时代科举制省一级(包括京师顺天府)的考试。明洪武十五年(1384年)规定了“三年大比”制度,每三年,举行一整套自下而上的考试步骤,以便承袭下来,并逐步予以完善,直至清末。

乡试每逢子、午、卯、酉年举行,是为正科。若遇庆典,有时加科,是为恩科。乡试在秋天举行,故又称秋试或秋闱。顺天府的乡试在内城东南方的贡院举行,凡顺天、直隶(今河北省)、关外各府、州、县学的生员与贡生,经过由学政主持的科考以及举行的“录遗试”、“大收试”合格者,与儒子未试者、官之未入流者经有司举荐,均可参加乡试。

主持乡试的正副主考官以京堂官经过考选而由政府特派。此外还有监临官、提调官、监视官、收掌官同考官等。同考官中文优学长的,派充内帘,负责分房阅卷;文字较差的,派充外帘,司受卷、对读、誊录、弥封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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