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香的父亲被老虎叼去,摆在她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条是不管父亲, 自己拔腿逃命; 另一条就是赤手空拳地与老虎搏斗。对于年仅14岁小女孩来说,选择后者显然不自量力, 可以说几乎没有生还的希望。但杨香不仅勇敢地留下来,还不可思议地将老虎掐死,应该说,这是孝心的使然,才能如此忘我的去做。
这则故事告诉我们:爱的力量是伟大的, 亘古如斯, 即使愈来愈发达的现代文明社会和遥远的将来亦会如此。父母对子女的爱为舔犊之情,子女对父母的爱以道德的形式体现便是孝。
临淄地方有个小姑娘名叫淳于缇萦。她的父亲淳于意,本来是个读书人,因为喜欢医学所以医术也颇为了得。他经常给人治病,慢慢地还出了名,后来还因此做了太仓令。但他不愿意跟做官的来往,也不会拍上司的马屁。所以没有多久,他便辞了官,专心当起医生来了。
有一次,有个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请淳于意医治。淳于意仔细地给病人号过脉后,便给病人开了一副药,让她按时服用。没想到的是,病人吃过药后,病情不但没有减轻,反倒没过几天就死了。大商人倚仗权势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状,说他治错了病。于是当地的官吏就判他“肉刑”(古时的刑法,指的是死刑以外的其他刑罚,因其侵害人的肌肤、残害人的身体,所以称为肉刑),要把他押解到长安受刑。
淳于意有五个女儿,没有儿子。他被押解离开家的时候,望着女儿们叹息地说:“唉,可惜我没有男孩,遇到急难,一个有用的也没有。”几个女儿都低着头伤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儿缇萦既悲伤,又不服气。她想:“为什么女儿就没有用呢?”于是,她便提出要陪父亲一起到长安去,家人拦阻不住,缇萦真的随父亲一起到了长安。她到了长安之后便托人写了一份奏章,到宫门口递给了守门的人。
汉文帝接到奏章,得知上书的是个小姑娘,因而较为重视。他打开奏章,只见上面写道:“我叫缇萦,是太仓令淳于意的小女儿。我父亲做官的时候,齐地的人都说他是个清官。这会儿他犯了罪,被判处肉刑。我不但为父亲难过,也为所有受肉刑的人伤心。一个人砍去脚就成了残废;割去了鼻子,再也不能安上去,以后就是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我情愿给官府做奴婢,替父亲赎罪,希望能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汉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这个小姑娘,又觉得她说的有道理,便召集大臣们,对他们说:“犯了罪该受罚,这是无话可说的。可是受了罚,也该让他重新做人才是。现在惩办一个犯人,在他脸上刺字或者毁坏他的肢体,这样的刑罚怎么能劝人为善呢。你们商量一个代替肉刑的办法吧!”大臣们经过商议,便把肉刑改为打板子。原来判砍去脚的,改为打五百板子;原来判割鼻子的改为打三百板子。汉文帝从此之后就正式下令废除了肉刑。
这样,小小的缇萦便救了她的父亲。父亲回到家后,就对乡亲们说:“我的女儿这么聪明孝顺,就算给我个儿子也不换呢!”
☆五月,齐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诏狱逮徙xi系长安。太仓公无男,有女五人。太仓公将行会逮,骂其女曰:「生子不生男,有缓急非有益也!」
○五月,齐国的太仓令淳于公犯了罪,应该受刑,朝廷下诏让狱官逮捕他,把他押解到长安拘禁起来。太仓令没有儿子,只有五个女儿。他被捕临行时,骂女儿们说:“生孩子不生儿子,遇到紧急情况,就没有用处了!”
☆其少女缇ti萦ying自伤泣,乃随其父至长安,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
○他的小女儿缇萦伤心地哭了,就跟随父亲来到长安,向朝廷上书说:“我的父亲做官,齐国的人们都称赞他廉洁公平,现在因触犯法律而犯罪,应当受刑。
☆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复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也。妾原没入为官婢,赎父刑罪,使得自新。」
○我哀伤的是,受了死刑的人不能再活过来,受了肉刑的人肢体断了不能再接起来,虽想走改过自新之路,也没有办法了。我愿意被收入官府做奴婢,来抵父亲的应该受刑之罪,使他能够改过自新。”
☆书奏天子,天子怜悲其意,乃下诏曰:「盖闻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僇lu,而民不犯。何则?至治也。
○上书送到文帝那里,文帝怜悯缇萦的孝心,就下诏说:“听说在有虞氏的时候,只是在罪犯的衣帽上画上特别的图形或颜色,给罪犯穿上有特定标志的衣服,以此来羞辱他们,这样,民众就不犯法了。为什么能这样呢?因为当时政治清明到了极点。
☆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欤yu?吾甚自愧。故夫驯道不纯而愚民陷焉。诗曰『恺kai悌君子,民之父母』。
○如今法令中有刺面、割鼻、断足三种肉刑,可是犯法的事仍然不能禁止,过失出在哪儿呢?不就是因为我道德不厚教化不明吗?我自己感到很渐愧,所以训导的方法不完善,愚昧的百姓就会走上犯罪。《诗经》上说,‘平易近人的官员,才是百姓的父母’。
☆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毋由也。朕甚怜之。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
○现在人犯了过错,还没施以教育就加给刑罚,那么有人想改过从善也没有机会了。我很怜悯他们。施用刑罚以致割断犯人的肢体,刻伤犯人的肌肤,终身不能长好,多么令人痛苦而又不合道德呀,作为百姓的父母,这样做,难道合乎天下父母心吗?应该废除肉刑。”
☆上曰:「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今勤身从事而有租税之赋,是为本末者毋以异,其於劝农之道未备。其除田之租税。」
○文帝说:“农业是天下的根本,没有什么比这事情更重要。现在农民辛勤地从事农业生产却还要交纳租税,使得务农和从事商业手工业没有区别,本末不分,这恐怕是由于鼓励农耕的方法还不完备。应当免除农田的租税。”
为父求情上书文帝,孝顺敢言之人。缇萦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也很有勇气的少女,缇萦的父亲有五个女儿,缇萦是最小的那个。她的毅力和勇气,不但使父亲含冤得直,免受肉刑,而且也使汉文帝深受感动。因而废除这种残酷的肉刑。
历史背景
汉文帝的母亲薄太后出身低微,在汉高祖在世的时候是个不得宠的妃子。她怕住在宫里受吕后的陷害,就请求跟着儿子住在代郡。住在代郡不像在皇宫里那么阔气,因此,娘儿俩多少知道一些老百姓的疾苦。
汉文帝即位不久,就下了一道诏书说:"一个人犯了法,定了罪也就是了。为什么要把他的父母妻儿也一起逮捕办罪呢?我不相信这种法令有什么好处,请你们商议一下改变的办法。"
大臣们一商量,按照汉文帝的意见,废除了一人犯法、全家连坐的法令。
扩展资料
故事出处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原文
文帝四年中,人上书言淳于意受赂,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曰:“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于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乃随父西之长安。
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书闻,上悲其意,此岁即除肉刑法。
译文
汉文帝的四年中,有人上书告发淳于意受贿。按照刑法应当专车押送他向西到长安。淳于意有5个女儿,跟着(囚车)在哭。淳于意生气,骂道:“生孩子不生男孩,危急时没有人能帮忙。”这时小女儿缇萦因父亲的话感到悲伤,就跟父亲向西到达西安,上书说:“我的父亲担任官吏,
齐地的人都说他清廉公平,如今犯法应当获罪受刑。我为(受刑而)死的人不能复生感到悲痛,而受过刑的人不能再长出新的肢体,即使想改过自新,也没办法了。
我希望舍身做官府中的女仆来赎父亲的罪过,让(他)能改过自新。”她的书信被皇上听到后为她的意愿感到悲伤,这一年也废除了肉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缇萦救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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