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来自希腊语phainoemn,意为存在,由德国哲学家胡塞尔在20世纪初创立。现象学既是一种哲学理论,也是一种方法。前者是指胡塞尔创立的哲学学派及其追随者形成的哲学理论。它是指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中使用的重要方法体系。
现象学,从方法论的角度看,大多数学者认为现象学是一种描述在直接经验中获得的东西的科学,主要是指一种表象,是一种运用描述性和归纳性方法发现问题的本质知识。通过现象学分析,我们可以研究现象的内部和外部成分,提炼重要元素,探索元素与周围情境的关系,从而更深入地理解生活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