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首先,这是由无线电频谱资源的自然属性决定的。无线电频谱资源是全世界平等共享的自然资源。它们的传播不受行政区域和国界的限制,容易受到干扰。因此,合理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维护空中波的良好秩序,需要从国家层面进行统一控制和管理。
其次,无线电频谱资源并非取之不尽,其局限性日益凸显。随着各种无线电技术和应用层出不穷,对无线电频谱资源的需求迅速扩大,无线电频谱资源的稀缺性不断增加。因此,需要以国家的公权力来规划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协调解决频谱资源的供需矛盾。
总之,国家只有对无线电频谱资源实施统一管理,才能更好地协调各方对频率使用的需求,保障频率使用的安全,促进无线电频谱资源的有效利用。任何侵犯无线电频谱资源国家所有权的行为都是对国家利益的侵犯。在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了国有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