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不能超过几个月

聚客2022-06-08  47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几个月(什么情况可以停工留薪)

带薪停工期一般不超过几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工伤待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工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带薪停工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职工工伤被评定为伤残后,停止原待遇,按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期满后仍需治疗的职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带薪停工期间需要照顾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

对于这一条的理解,法院裁判文书明确指出,工伤职工带薪停工期满时,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停止带薪停工待遇。需要继续治疗的,必须有工伤医疗机构的休假证明,你的工伤医疗费用报销,但不享受带薪休假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的生活补贴标准不得低于病假工资。

相关法律问题

1。持续时间

工伤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后,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并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间。

带薪停工时间应连续计算。

一般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停工留薪期目录》确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

带薪停工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2。治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发生事故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但“原工资福利”的标准如何确定,并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以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为准。

3。终止和延期

职工工伤未满,但经工伤医疗机构证明工伤已治愈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终止工伤。

在实践中,一般的地方标准文件会做出更加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应当在期满前3日内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和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

如果劳动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延长带薪停工期,则带薪停工期终止。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申请后7日内向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如果雇主未提出申请,则视为同意延长带薪停工期。

设置带薪休假期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在身体恢复期间享受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带薪停工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带薪停工期满,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停止带薪停工期。如需延长带薪停工期限,需按一定程序申请;需要继续治疗的,必须有工伤医疗机构的休假证明,用人单位会给你生活补助,但不再享受带薪停工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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