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最新量刑规定

聚客2022-06-08  47

2022年醉驾刑法变动(2022年最新刑法醉驾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醉驾: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的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终身不得驾驶驾驶证。刑事判决后,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醉驾:血液酒精含量≥20mg/100ml且< 80mg/100ml 的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行为。驾驶饮酒机动车的,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饮酒驾驶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拘留15日以下,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mg/100ml相当于三两低度白酒或两瓶啤酒。酒后驾驶会导致行政处罚(醉驾)或刑事处罚(醉驾),影响一生。所以,记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真实案例:

2020年11月29日凌晨,被告人郑某佳酒后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某广场地面公共停车场,与被害人卜某1停放在该处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之后,郑某甲弃车逃离现场,郑某乙(血液酒精含量为78mg/100ml)继续驾驶该车向另一处移动,期间与另一辆停放在停车位的小轿车发生碰撞。被告人郑某佳离开现场后,立即到附近超市购买并饮用一瓶烈性酒后返回现场。被害人卜某1报警后,民警到达现场。郑某乙向民警谎称自己是开车的,郑某甲没有否认。经卜某1辨认,被警方查获。被告人郑某佳负事故全部责任。经司法鉴定,被告人郑某佳血液酒精浓度为204mg/100ml。

被告人郑某佳自愿认罪悔罪,赔偿被害人卜某益各项损失人民币9000元并取得谅解。对指控的事实、罪名、证据和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并签字陈述,庭审期间无异议。

刑事处罚:被告人郑某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睛,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郑某佳自愿认罪悔罪,同意适用速裁程序,依法从宽处理。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二款、第六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被告人郑某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行政处罚:郑某驾驶证被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郑某乙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附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客运,严重超过额定乘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

(三)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的;

(四)驾驶营运机动车载客的;

(五)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如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资质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等;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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