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昌市属于江西省,是江西省省会城市。
2.南昌,简称“洪”或“昌”,古称豫章、洪都、洪城,是江西省省会,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商业、教育和交通中心,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心城市之环鄱阳湖城市群核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和现代化制造业基地。
3. 南昌为西汉之名,取“昌大南疆、南方昌盛”之意,南昌地处江西省中部偏北,扼赣江、鄱阳湖要冲,居豫章平原腹地,东引吴越,西控荆楚,北接中原,南极粤闽,通江达海,诗人王勃在《滕王阁序》中称其为“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之地。
历史上,景德镇房屋大都建在以珠山为中心的东门头、南门头西北一带。解放后景德镇设市,城区相继往东(里村、新厂)和南(太白园)扩建与发展,昌江河以西这边一直是荒山,直至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昌江河西边才慢慢融为市区的一部分。所以改革开放前,市中心本身在河东,只会对交通不便利的昌江河以西慢慢发展起来的区域叫河西,而不会称自己为河东。
至于昌南,是因为景德镇位于昌江河以南,昌江从祁门县发源后,一路往南流,在浮梁县境内汇入多条支流后,到景德镇基本上就往西拐了,所以景德镇历史上也曾叫昌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