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本人只符合中国税收居民条件,即:指只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不是非居民 ,也不是“既是中国税收居民又是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 ”。
中国税收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从2017年7月1日起,个人和机构在金融机构新开立账户,包括在商业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在保险公司购买商业保险,需按照金融机构要求在开户申请书或额外的声明文件里声明其税收居民身份。
税收居民身份是企业或者个人享受中国政府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航空协定税收条款、海运协定税收条款、汽车运输协定税收条款、互免国际运输收入税收协议或者换函待遇的基础。
税法意义上的居民并非依据国籍标准,税收居民身份判定是按照各国国内法,由于住所、居所、成立地、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或者其他类似的标准而进行的税法层面的税收身份界定。
实际征管中,对于上述法律和法规中诸如“住所”、“居住满一年”、“中国境内”、“中国境外”、“一次不超过30日”、“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等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中国税收居民是什么
中国税收居民指的是在中国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并受该国法律管辖的自然人或法人。居民或公民通常由于其与某一特定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而被认定在该主权国负有无限纳税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税务居民和非居民在中国居住的地方可以固定或不固定。非居民是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的个人,税务居民是居住时间满一年的个人;
2.纳税居民的纳税义务没有限制。国内收入和海外收入都在支付范围内。非居民的纳税义务是有限的,他们只需要支付在他们所在地获得的利益;
3.国家对非居民征收的税收标准不同,税收居民征收的项目比非居民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