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制度的特点是:
1、客观性:教育制度作为人们基于自身需要而设计并践行的规则与秩序,从表面看虽然是一个主观性产物,反映了人们特定的主观期待与价值追求,但是它的变迁并非由人所想、随心所欲,而是要遵循一定的客观规律,受制于相应的客观基础。
2、规范性:任何教育制度都是主体根据自己的需要而制定的,显然有一定的规范性。教育制度的规范性主要表现在入学条件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培养目标的制定上。
3、历史性:教育制度的客观性和规范性的具体内容是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的,因此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时期、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就需要建立不同的教育制度。
4、强制性:教育制度已经确立,就对处于该制度环境中的组织或机构与个人产生合法的强制作用,它以既定的规则和预期的秩序强制约束一定组织或机构的教育活动,所有参与者都不能因其利益好恶而必须无条件遵守,否则就要受到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惩罚。
现代学校教育制度的形成是:
现代教育制度的核心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指的是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及其管理规则,它规定着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现代学校教育制度的形成是与现代学校的产生和发展联系在一起的。
在古代,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学校都没有严格的大、中、小学之分,更没有幼儿园。近代以来,随着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的发展。
逐步产生了现代大学和现代中学,特别是随着为劳动人民子女设立的国民学校的产生和发展,逐步形成了公共教育制度,形成了大、中、小学的严格区分,形成了现代学校教育系统。
教育制度的特点:
1、教育制度的客观性。教育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化的东西,有它的客观基础性和规律性。这个客观基础性和规律性主要由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人类的发展水平所决定的。
2、教育制度的规范性。任何教育制度都是有规范性的,社会主义的教育制度是为广大人民的利益服务,最大限度地保障和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教育的需要,体现出社会主义教育的性质。
3、教育制度的历史性。教育制度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又是一种价值性的选择和体现,具体内容又是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的。
4、教育制度的强制性。教育制度独立于个体之外,对个体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强制作用。
教育制度的优缺点
优点:功利性、目的性强,灌输式学习,在学生有积极性的情况下,效率较高,可学习更多知识。并且由于我国学生上课时间很长,可免去不少补课费。
缺点:具有较强功利性,灌输式学习,缺乏启发性,难以引导学生对学习产生兴趣。尤其是在小地方,往往会忽略社会实践与动手操作能力,甚至阻碍学生获取足够的阅历和课外知识。对低龄教育较为不利,且可能对未来社会带来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