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县是宿州市,属于安徽省。
宿州市位于安徽省北部,襟连沿海,素有安徽省北大门之称。东至东北与江苏省宿迁市、徐州市接壤,南临蚌埠市,西至西北与淮北市、河南省商丘市、山东省菏泽市毗邻。介于东经116°09′—118°10′、北纬33°18′—34°38′之间,总面积9939平方千米。
宿州市在大地构造单元上属中朝准地台区的淮北盆地一穹隆分区。丘陵地区基岩局部出露,岩性以寒武、奥陶、震旦纪白云质灰岩为主。含有部分页岩、砂岩、石英岩。由于受多次地壳运动的影响,岩石多支离破碎、裂隙溶洞发育,透水性强。
宿县的历史文化:
早在五千年前就有徐夷、淮夷等部落在宿州市境内繁衍生息。春秋战国时期,又有宿国、萧国、徐国等小诸侯国,秦汉设立蕲县。隋大业年间,通济渠(汴水)开通,古城宿州随着汴水漕运的兴盛逐步发展起来。
唐宪宗元和四年始置宿州,千余年间,宿州一直是历代州府的治所,史称这里“扼汴水咽喉,当南北要冲”为“百战之道”。
秦末,中国第一次农民大起义在宿州揭竿而起。楚汉相争,垓下之战,霸王别姬在此发生,南宋时期,这里又是张浚、韩世忠抵御外侮、抗击金兵的“戎马之郊”。
宿州和宿县是同样一个地方,属于不同时期行政名称变化。
1971年,宿县专区更名为宿县地区。1977年,濉溪县划归淮北市管辖。1979年10月,析宿县城关镇及城郊、城西区之一部置县级宿州。
1985年7月15日,淮北市撤销宿东办事处,所辖区域划归宿县地区宿州市管辖。1992年,宿县并入县级宿州市。1997年,宿县地区下辖宿州市和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4县,地区行署驻宿州市。1998年12月6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宿县地区和县级宿州市,设立地级宿州市。
扩展资料中华民国(1912年),宿州改称宿县,与灵璧县、泗县属安徽省管辖,砀山县、萧县属江苏省管辖。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砀山县、萧县属江苏省铜山行政督察区,宿县、灵璧县、泗县属安徽省第六行政督察区。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设县级宿县市,旋废。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1月,淮海战役结束,今宿州市所属区域相继解放,其分别属于豫皖苏边区三专署、六专署和江淮边区二专署、三专署。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3月25日,江淮边区二专署并入三专署和豫皖苏三地委、六地委之一部合并,成立宿县专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宿州(安徽省地级市)
宿县属于安徽省,就是现在的宿州市。
宿县(存在时间1912年-1992年),旧县名。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改宿州为宿县,属安徽省。民国时期的宿县,范围包括今宿州市埇桥区全部,今淮北市相山区大部分,今淮北市烈山区全部,今濉溪县全部,今蚌埠市固镇县一部分。
相关历史:
1998年12月6日,国务院(国函[1998]102号)同意撤销宿县地区和县级宿州市,设立地级宿州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埇桥区。宿州市设立埇桥区,以原县级宿州市的行政区域为埇桥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胜利路。宿州市辖原宿县地区的砀山县、萧县、泗县、灵璧县和新设立的埇桥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