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制”与“法治”的概念
法制与法治不完全是一回事。在法学上,它们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从广义来理解,“法制”一词通常是指一国的法律和制度,是立法、执法和守法的总称。在这个意义上,任何国家有法律和制度,就有法制。在这里,法制和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国家制度、经济制度、教育制度等,是同一类的概念,同属于制度的范畴。而“法治”是指一种治国的理论、原则和方法。它是相对于“人治”这个治国的理论、原则和方法而言的。“法治”所要回答的问题,是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采用什么原则和方法对国家进行治理和统治。一个国家的统治者,如果运用体现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的法律和制度来治理国家,依法治国,就叫做“法治”。“法治”表明一国的法律和制度在治理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而“法制”是指统治阶级实现其“法治”的一种重要工具和手段。“法制”与“法治”是不同范畴的两个概念,有联系却不是一码事。
其次,这两个概念的内涵和重点不完全相同。“法治”强调的是一切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法律,一切活动必须依法办事而广义的“法制”,则强调的是完备的法律和制度,是立法、执法和守法的总和。
再次,任何一个国家在任何一个历史时期都有自己的法律和制度,即都有自己的法制(广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每一个国家,全都实行“法治”,有的国家实行的是专制、人治。法治同民主相联系,只有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法制,才能真正实现“法治”。
1 “法制”与“法治”的联系与区别
“法制”与“法治”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法制”的健全要有正确的“法治”理论来指导。一个统治阶级没有“法治”的思想和理论,不重视法律和制度在治国中的作用,不重视对法律和制度的遵守和执行,那么就根本不可能考虑加强“法制”的问题。另一方面,“法治”这种治国的理论和原则要付诸实施,又要靠“法制”的健全来实现,没有法律和制度作为治国的手段,“法治”也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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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的联系:
1、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
2、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制度,法治的实施必须建立在法制之上。
3、法制与法治都是法律文化中的重要内容,都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二者区别:
1、与权力之间的关系不同。法治强调的是法的统治,奉行法律至上,主张一切权力都要受到法律的制约。但法制不必然包含这样的含义。
2、产生和存在的时代不同。现代法治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是资本主义时代才产生并建立的。而法制是从法律出现以来就产生的。
3、二者与民主、自由和人权等价值观念的关系不同。法治都是与一定民主、自由和人权价值观念相联系。但法制与这些价值都没有必然的联系,它既可以为这些价值服务,也可以为反对这些价值的制度服务。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法制;百度百科-法治
法治和法制区别如下:1、两者之间概念不同。法治是指对于社会行为制定的法律,怎么惩治违法者。比如刑法、民法有关基本原则的规定。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的完善和改造,是一种社会意识,属于法律文化中的观念层面;而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又称为以法而治,内涵是指法律及相关制度,属于制度的范畴,法制是一种正式的、相对稳定的、制度化的社会规范,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
2、从产生和发展上讲:其一,法制的产生,并不意味着法治的诞生;其二,法治的产生和发展不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只在民主制国家才存在法治;而法制的产生和发展却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法制。
3、从基本要求上讲: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法律在各种社会调整措施中具有至上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不是当权者的任性;而法制的基本要求是各项工作都法律化、制度化,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例如,罪刑法定原则。
4、从实行的主要标志上讲:实行法治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包括国家最高领导人在内,都严格遵守法律和依法办事;而实行法制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等方面,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和制度。
5、从核心意义上讲:法治的核心意义是强调社会治理主体的自觉性、能动性和权变性;法制的核心意义是规则是稳定是权威,对于社会有制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