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外国人加入中国户籍是非常困难的,普通身份的人基本不可能。因为中国本身是一个非移民国家(不承认双重国家),所以对绿卡、入籍十分重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六条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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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籍是很难获得。
《国籍法》
第四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七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一、中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中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八条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条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一、外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外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地区)国籍
中国台湾籍,适用于台湾地区管辖的即台湾、澎湖群岛、金门群岛、马祖列岛等的人士。
台湾地区的《国籍法》以“属人主义(血缘主义)为主”,“属地主义(出生地主义)为辅”。“除了高阶公务人员及公职人员以外,国人允许拥有双重国籍”。即中国籍台湾居民加入外国国籍者,不丧失中国籍,除非经内政部许可。
由于此原因,所以会常常出现中国台湾公民既持有中国台湾护照,又持有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外国之护照。“但外籍人在台湾地区加入中国国籍,须先放弃原有国籍”,除非能提出因非可归责当事人事由,致无法取得丧失其原有国籍之证明并经外交机关查证属实。
《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护照条例》规定台湾地区人民不得同时具有大陆地区护照。通过取得大陆地区护照而放弃台湾地区护照的名人有:林毅夫、赵玉芬等。
中国国籍很难拿。中国奉行紧入宽出的国籍制度。即放弃中国国籍很简单,提出申请或者加入其它国籍就会自动注销,但加入中国国籍的附加条件很多。据统计,中国从1949年建国以来,拿到中国绿卡的外国人也仅有1万2千人左右,而且必须是做出过特殊贡献或拥有特别技能的人,并且外籍人要在中国连续居住5年以上,每年住满9个月才可以申请中国绿卡。但是在中国就会受到中国法律的约束,只要在中国境内有违反相关法律,并且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失去拥有中国国籍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