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再就业证可以由当事人自行携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等材料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员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并提供相关的就业证明材料。如果是本市城镇户口的劳动者初次就业,或由失业转就业的人员,用人单位需凭录用人员的失业证办理就业名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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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就业证之前,首先应当确认自己的户口档案是否在就业所在地的人才市场。如果是应届毕业生学校会把你的档案发到当地的人才市场托管。如果不是,需要缴纳一定的挂靠费用,就是把档案中转存放在当地人才市场。如果不是毕业生,同样首先需要确认你的户口和档案在哪里然后再进行相应的调动。
在确认过你的户口档案后,如果是毕业生,那么需要去人才市场拿一份档案接收函(档案联系函),然后带着这个接收函,以及一寸照片,身份证,户口簿到你所在的区社保所办理就业证。如果不是毕业生,可以事先咨询单位的人事以及所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需带着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劳动合同备案表,户口本,身份证,照片等到所属区的社保所办理。
求职人员无论以何种途径就业后,用人单位需持被录用人员的《就业证》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就业服务机构为其办理用工备案及社会保险等手续,续填被录用人员的《XX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中录用单位情况,由工作人员在《就业证》就业情况栏进行记载。
创业就业证在居住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镇(街)人力社保服务中心办理。办理《就业创业证》流程如下:
1、当地申领《就业创业证》可到户籍所在社区提出申请,户籍所在地未设社区或人力社保服务室的,可向所在地镇(街)人力社保服务中心直接提出申请;
2、外地户籍人员在绍办理《就业创业证》遵循就近便利原则,可到居住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镇(街)人力社保服务中心办理,也可由用人单位统一代办;
3、在社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后,当天可直接凭本人身份证和失业人员登记表到县、区级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拿到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
第十五条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应当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中“就业援助卡”部分注明认定日期、认定的援助对象类别。对认定为已不属于就业援助对象范围的,应在“就业援助卡”中注明退出就业援助对象范围的日期和原因。
就业援助对象具体认定程序和相关证明材料内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