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级外交关系的意思是指两国还没有正式建交,由代办担任驻该国的最高代表,权限有限外交关系主要有以下分类:
1、正式的外交关系。以双方互派常驻使节为特征。
2、不完全外交关系。指双方长期保持互派代办的关系。
3、非正式的外交关系。指双方通过正式外交代表机构以外的渠道保持外交接触。
4、代办级外交关系的原意为大使或公使不在任所时临时负责外交事务的外交代表,后在维也纳会议中被规定为等级最低的外交代表。相当于一国外交部向另一国外交部派出的使节。
我国曾降级过的外交
1954年以后我国先后与英国、荷兰根据双方政府协议,曾互派代办,其任务是继续谈判建立外交关系事宜并办理侨务和商务业务。
外交部2021年11月21日发表声明,针对立陶宛不顾中方严正抗议和反复交涉,允许台湾当局设立“驻立陶宛台湾代表处”一事,中方表示强烈不满和严正抗议,决定将中立两国外交关系降为代办级。
代办级外交关系的本义是大使或公使不在时临时负责外交事务的外交代表。后来被指定为维也纳会议上级别最低的外交代表。相当于一个外交部派往另一个外交部的特使。原意是大使和部长因故不在,由一名低级外交官代为处理一切必要的外交事务。1815年后,成为最低级别的邦交。如果两国长期保持代办级外交关系,说明双方外交关系不完整。
代办的“戴”字不是指大使或公使的代理人,原文也没有这个意思(代办的“戴”字确实有代理的意思)。代办没有完全的外交权力,只能奉命处理最基本的外交事务,为侨民提供必要的外交服务和领事保护。将外交关系降至代办级是严重的外交降温信号,进一步发展只会导致断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