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发生了什么历史事件?

李宥利2023-02-04  17

1954年发生的大事有:1954年日内瓦会议、1954年长江特大洪水、1954年瑞士世界杯、1954年广西桂西壮族自治区召开人民政府第十三次行政会议、中国与印度联合提出了五项原则等。

1、1954年日内瓦会议。

1954年4月26日至7月21日,苏、美、英、法、中五国外交会议在日内瓦国联大厦举行。

会议主要讨论如何和平解决朝鲜问题和关于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

2、1954年长江流域发生的特大洪水,自技江以下约1800公里的河段,水位突破历年最高记录,洪水位持续时间十分长,洪水总量也十分大。

3、1954年瑞士世界杯(英语:1954 FIFA World Cup)是国际足联世界杯足球赛举办的第5届赛事。

比赛于1954年6月16日至7月4日在瑞士举行,这是世界杯首次在瑞士境内举行,亦是世界杯首次在中欧国家举行。

4、1954年3月24日,广西桂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十三次行政会议决定,对经济落后、民族关系复杂、地广人稀、居住在山区或石山地区的70多万少数民族的605个乡,采取慎重的、温和的、曲折的阶级斗争方式进行土地改革,并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

5、1954年6月28日,中国与印度两国总理发表联合声明,提出了“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该宪法除序言外,分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以及国旗、国徽、首都,共4章106条。

       这部宪法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了中国人民革命的成果和新中国成立五年来的新胜利,反映了中国广大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共同愿望.它首先把实现国家在过渡时期总任务的具体步骤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序言指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议社会建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这部宪法以《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继续和发展。《共同纲领》中有关国家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军事制度,文化教育之策,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已被世纪生活证明符合中国实际情况,在宪法中被肯定下来;同时根据有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需要,规定了过渡时期的总任务现实这一任务的具体方法和步骤;对国家机构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作了更加具体的规定。1954年宪法是一部很好的宪法,它总结了我国人民长期革命斗争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新中国建立初期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成果和经验,他的颁布实行,对于巩固胜利成果,推动社会主义事业的前进,起了巨大的历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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