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分类是什么

透明主题2023-02-03  22

合同的分类具体包括了:

1、买卖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3、借款合同;4、赠与合同;5、承揽合同;6、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7、建设工程合同;8、运输合同;9、保管合同;10、委托合同;11、行纪合同;12、技术合同;13、居间合同;14、仓储合同等等。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民法典规定的有名合同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预约合同。还有无名合同等。

法律分析

学理分类1.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即缔约双方相互负担义务,双方的义务与权利相互关联、互为因果的合同。单务合同指仅由当事人一方负担义务,而他方只享有权利的合同。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为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取得权利需向对方偿付一定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即当事人一方只取得权利而不偿付代价的合同,故又称恩惠合同,如赠与、使用合同等。有些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委托、保管等合同。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单务合同原则上为无偿合同,但有的单务合同也可为有偿合同,如有息贷款合同。3.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以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的,为诺成合同。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须实物给付,合同始能成立,为实践合同,亦称要物合同。4.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凡合同成立须依特定形式始为有效的,为要式合同反之,为非要式合同。法人之间的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公民间房屋买卖合同除用书面形式订立外,尚须在国家主管机关登记过户。5.主合同与从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合同的分类具体包括了:1、买卖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3、借款合同;4、赠与合同;5、承揽合同;6、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7、建设工程合同;8、运输合同;9、保管合同;10、委托合同;11、行纪合同;12、技术合同;13、居间合同;14、仓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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