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含义不同:
国体亦称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它是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
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政体是与国体相适应的。由于历史条件和阶级力量对比等具体情况的不同,国体相同的国家,可能采取不同的政体,但都体现同一特定阶级的专政。
二、范围不同:
国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各阶级、各阶层在国家中所处的统治与被统治地位;二是各阶级、阶层在统治集团内部所处的领导与被领导地位。
政体如资产阶级国家有君主立宪制、民主共和制(内阁制和总统制)等不同政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决定因素
国体归根结底是由统治阶级决定的。因为国家总是那个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这个阶级需要借助手中掌握的国家机器,巩固有利于自己的经济基础。当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导致社会生产方式改变时,国体迟早会随之改变。例如资产阶级革命使封建主阶级专政转变为资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革命使资产阶级专政转变为无产阶级专政等。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国体
一、国体国体指国家的性质。例如,我国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而美国是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国家。
二、政体
政体是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如总统制、议会制等。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国体、政体之间的关系
1、政体和国体之间相互依存、对立统一,不可分割。没有政体,国体无从体现;没有国体,政体无从存在。
2、国体是政体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决定着政体的存在形态。政体是由国体决定的,有什么性质的国家,就要求有什么样的政体与之相匹配。
3、政体是国体的体现和反映,对国体有能动的反作用。当政权组织形式适合于国家性知识,它对国家性质的反作用表现为服务作用;当政权组织形式不适合于国家性质的时候,它对国家性质的反作用表现为破坏作用。
国体是指一个国家的性质。比如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美国是资产阶级专政。政体是一个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比如总统制、议会制等。我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的国体
《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条即是对我国国体的表述,归根结底,国体,即国家性质,反映的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也就是说,国体所表明的是国家政权掌握在什么阶级手中,什么阶级是统治阶级,什么阶级是被统治阶级。分析《宪法》第一条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工人阶级领导的”,指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指工农联盟是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而“人民民主专政”,是对我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属性所作的质的规定,我们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
既然是人民民主专政,就说明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就是人民当家做主。然而,细心的人可能已经发现了,“人民民主专政”这个词里,不仅有“民主”,还有“专政”,“民主”是对人民而言的,那么“专政”的对象是谁呢?是敌人。我们知道在现阶段,国内仍然有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危害社会安定的敌人存在。因此对敌人要实行专政。对人民民主,对敌人专政,这便是我们的国体的内涵了。
我国的政体《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一条是对我国政体的表述,说明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政体,即国家管理形式,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统治阶级为维护其根本利益,总是力求采用最有效的政权组织形式,那么人民是如何组织自己的政权来维护自己的利益的呢?人民就是通过民主选举人大代表,让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然后人大代表组成了人民代表大会,组成了国家的权力机关,也即《宪法》第二条所表述的“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国家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的,但是人民其实并没有直接行使管理国家权力,是间接行使的。
综上,我们的国体,本质上是指国家的性质即阶级本质,是人民民主专政我国的政体的含义是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国体和政体二者关系1、政体和国体相互依存、对立统一,不可分割。没有政体,国体无从体现,没有国体,政体无从存在。
2、国体是政体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决定着政体的存在形态。政体是由国体决定的,有什么性质的国家,就要求有什么样的政体与之相匹配。
3、政体是国体的体现和反映,对国体有能动的反作用。当政权组织形式适合于国家性知识,它对国家性质的反作用表现为服务作用;当政权组织形式不适合于国家性质的时候,它对国家性质的反作用表现为破坏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