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指劳动力或劳动事务。
引证解释:
⒈谓勤苦劳作。
引
《吕氏春秋·遇合》:“天下之民,其苦愁劳务从此生。”
南朝陈徐陵《陈文帝哀策文》:“大禹胼胝,重华腒腊,仰惟劳务,同斯违怿。”
⒉经济学术语。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提供活劳动的形式满足他人某种特殊需要。如医疗部门以及服务性行业等工作者的劳动活动。有时也只把服务性行业工作者的带动称为劳务。
劳务造句
中国企业积极在非洲开展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
中心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其优势和特点,致力于对外劳务的开发与合作业务。
文章分析了目前我国劳动力的总体状况以及劳务中介机构情况。
一些市民向本报反映市区部分路边出现大量流动快餐车,吸引劳务工和学生光顾,埋下食品安全隐患。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返聘劳动,对其定性有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两种观点。
依据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员工提供劳务所支付之报酬,不论其支付形式,均应认列为企业费用专案。
劳动与劳务的区别:主体不同。关系不同。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适用的法律不同。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法律分析】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劳务市场上最常见的法律关系。两者的联系是:两种关系中,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通过书面或口头约定享有和履行。从主体上看劳动关系主体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主体具有特定性。用人单位可以是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体经济组织。劳动者是指在法定的劳动年龄范围内(一般16~ 60 周岁之间),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受劳动法律法规的限制。在劳务关系中,其主体具有不特定性。劳务方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劳务方的资格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限制,如退休人员、兼职人员等都可以成为劳务关系的一方。而用工方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从当事人之间的地位看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地位是平等的。双方一旦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就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安排。劳动者处于被领导地位,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而无论是在建立劳务关系之前或之后,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法律关系,劳务方只是按约定向用工方提供劳务,用工方也只是按约定向劳务方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务是指企业由自己的员工来完成对外承包项目的劳务经济活动。
在劳务承包中,承包企业从发包方获得项目及承包费用,赚取利润并为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与发包方没有关系。零散的劳务承包是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承包人仅仅是工费承包,并且一般从事的是工程中单一工种的作业,其个人收入与施工效益直接挂钩,但对工程项目的承建不进行独立管理,也不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仅对发包人承担“合格”的质量责任。
劳务员具体岗位职责
1、劳务管理方面
参与制定劳务管理计划;参与组建项目劳务管理机构和制定劳务管理制度;负责验证劳务分包队伍资质,办理登记备案;参与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对劳务队伍现场施工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2、劳务人员管理方面
负责审核劳务人员身份、资格,办理登记备案;参与组织劳务人员培训;参与或监督劳务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及参加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或监督劳务人员进出场及用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