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含义不同
唯心辩证法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上的辩证法学说。这种学说的特点是,在把客观物质世界归结为精神的基础上论证精神、概念的辩证运动和发展。
唯物辩证法 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
2、表现形式不同
唯心主义有两种基本表现形式:客观唯心主义和主观唯心主义。客观唯心主义认为,在现实世界之外独立存在着一种客观精神,它是世界的本源,世界万物是由它产生(派生)出来的。
唯物辩证法 它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3、代表人不同
唯心辩证法——古希腊唯心主义哲学家柏拉图是唯心辩证法的创立者之一。他通过纯概念的逻辑推演,指出同与异、大与小、有限和无限、善和恶等范畴都是对立统一的。
唯物辩证法——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经其他马克思主义者(比较突出的如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发展而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唯心辩证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唯物辩证法
唯心辩证法 同“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相对立的发展观。指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上的头足倒立的辩证法理论。认为客观世界的发展过程就是人的精神或思维的发展过程。
古希腊唯心主义哲学家柏拉图是唯心辩证法的创立者之一。他通过纯概念的逻辑推演,指出同与异、大与小、有限和无限、善和恶等范畴都是对立统一的。在德国古典哲学中,唯心辩证法思想得到了更为彻底的发展。借自然科学之功,康德继“星云假说”后提出了“二律背反”的四组命题,蕴含着较为丰富的辩证法思想;费希特和谢林在此基础上分别提出了范畴推演和自然过程的辩证法理论;黑格尔则集唯心辩证法思想之大成并把唯心辩证法推向了顶峰。他第一个全面地、自觉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上,系统阐述了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一系列范畴。他第一次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并试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构成了其哲学体系的合理内核,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唯物辩证法奠定了直接的理论基础。
注:
唯心主义,即唯心派,马克思主义认为唯心主义是哲学两大基本派别之一,与唯物主义对立,在哲学基本问题上主张精神、意识或理念为第一性,物质为第二性,即物质依赖意识而存在,物质是意识的产物的哲学派别。它是哲学中与思想、心灵、语言及事物等彼此之间关系的讨论及看法。
从15-18世纪,辩证法思想的发展线索虽然没有中断,但总的说来,是形而上学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时期。到了18世纪末19世纪初,自然科学从“收集材料”阶段向“整理材料”阶段过渡,社会历史发展的辩证性质也比较明显的显现出来。在这种新的历史条件下,就出现了辩证法的第二个历史形态──德国古典哲学的唯心辩证法。这种辩证法在唯心主义的形式下,比较系统、比较自然的阐述了世界的联系、发展和矛盾,使辩证法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思想体系。康德是德国“哲学革命”的第一个代表,是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和辩证法哲学的奠基人。康德之后,经过费希特、谢林,到黑格尔德国唯心主义辩证法发展到了顶点。黑格尔把“绝对观念”作为辩证的发展过程来加以研究,在近代第一次把整个自然、历史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不断运动、变化、发展的过程,揭示 了概念的矛盾运动。他还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高度对形而上学进行了有力的批判,认为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不同,是研究内在联系和矛盾发展的学说。辩证法是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看问题。总之,黑格尔对辩证法的一切基本特征都在作了自觉的系统的表述。所以,马克思说:“他第一个全面的有意识的叙述了辩证法一般运动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