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带夹板,依据如下:
1、机场安检不能带的东西:
(1) 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 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发令枪、样品枪、道具。 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电击器、防卫器;
(2)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和子弹。 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爆破剂等。 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
(3)管制刀具: 指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所列出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少数民族由于生活习惯需要佩带、使用的藏刀、腰刀属于管制刀具,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使用;
(4)氢气、氧气、丁烷等瓶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油纸及其制品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镁铝粉遇水燃烧物品。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油漆、稀料、松香油易燃固体。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各种无机、有机氧化剂;
(5)氰化物、剧毒农药剧毒物品;
(6)硫酸、盐酸、硝酸、有液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
(7)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8)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干扰飞机上的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
2、夹板不属于机场禁止携带的物品。
夹板是可以带上飞机的,市面上的夹板都是经过陶瓷雾面的处理,安全性高,不属于违禁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乘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20厘米×40厘米×55厘米,总重最不得超过5公斤,超过的要按规定办理托运。
民航总局规定的乘客随身限量携带的物品主要包括:
1、如果乘客带有发胶、摩丝、衣领净、空气清新剂等物品,每样最多可携带1瓶(350毫升),并且所有物品累计不得超过1000毫升。
2、如果带有充有可燃气体或燃料油的打火机或安全火柴,最多可携带5只或5盒。
3、如果乘客带有牛奶、果汁、矿泉水、碳酸饮料等液态物品,最多可携带2瓶(不超过500毫升),而且要开瓶检査,超出部分一律托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