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法无我”并不是说这个世间有一个“我”,然后佛要你观想“无我”来破除之;而是说这个世间根本就是没有“我”,我们内心执著,根深蒂固的觉得有一个是“我”,所以佛陀告诉我们“我”是没有的。
“我”就是主宰之意。比如说,我要把手举起,我能够主宰将它举起来,这叫做主宰;我的另一个意义就是它“常”、“一”,既是它一直存在,昨天的我是今天的我,今天的我也就是明天的我,它没有改变,叫做“常”。
“一”既是这个我是单独一个,不可以有两个。世间人认为“我”是唯一的,所以它称为“常”、“一”。我就是“主宰”、“常”和“一”,它有不变的意思。一岁时的我是我,十岁的我还是我,甚至于老了还是那个我,所以它不变,这就是世间人对我的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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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佛法中有两种人执著有“我”:一者、执著五蕴的身心里面有一个“我”;二者、执著五蕴的身心就是“我”。刚才讲过这两种都不是“我”,既身心不是“我”;身心以外非身、非心的“我”也没有,所以“我”不存在。从以上的推理来看,没有一个超然物外的“我”,也没有在身内、身外的“我”。
佛陀说众生的身心是众多因缘聚合的结果,既是我们过去有种种的业因缘,它们凑合形成我们现在的身心,所以它是一个聚合,以佛法来说,既是五蕴:色、受、想、行、识。色既是身体;受、想、行、识既是心。
五蕴就是身和心,佛陀说它是种种因缘和合的结果,当中并没有一个实体叫做“我”,但是我们却把此身心称为“我”。这并不是说有一个“我”在身心里面,也不是说这个身心有一个“我”,是我们把它叫做“我”,那既是“假名我”。
我们众生给每样东西名称后,就认为它是实在的。但佛陀说不是,是假的,是一个名称而已,“假名我”亦复如是,在这名称里面,并没有一个实体存在。但是我们凡夫将这假名我执著以为真,称为“我执”。我们现在应该明白,所谓“我”原来是一种执著。
打个比喻:有人抽烟,慢慢的就染上烟瘾,对香烟执著了;如果我们一直教导一个人“我”“我”……;这个身体是我,这个心是我,那它就执著了,认为这个“我”是实有,它就执著这个“我”,称为“我执”。由于这个“我执”,我们就生起种种的烦恼。
“我”原来是这样来的,所以佛陀告诉我们“诸法无我”。佛陀告诉我们没有一个真实的“我”,但是可以将五蕴称为“假名我”。佛陀也用这个“我”,甚至于佛经的第一句话说“如是我闻”,但是我们要清楚的确认它只是名称,没有一个实体,所以称之为“假名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诸法无我
所谓“法”就是东西有一定的相貌,保持一个时候,让我们感受到它的存在,称为法。“诸法无我”告诉我们在世间的一切事物中,找不到一个“我”的存在,所以佛说“无我”。“诸法无我”并不是说这个世间有一个“我”,然后佛要你观想“无我”来破除之;而是说这个世间根本就是没有“我”,我们内心执著,根深蒂固的觉得有一个是“我”,所以佛陀告诉我们“我”是没有的。那到底是否有?让我们来看什么叫做我?“我”就是主宰之意。比如说,我要把手举起,我能够主宰将它举起来,这叫做主宰;我的另一个意义就是它“常”、“一”,既是它一直存在,昨天的我是今天的我,今天的我也就是明天的我,它没有改变,叫做“常”;“一”既是这个我是单独一个,不可以有两个。世间人认为“我”是唯一的,所以它称为“常”、“一”。我就是“主宰”、“常”和“一”,它有不变的意思。一岁时的我是我,十岁的我还是我,甚至于老了还是那个我,所以它不变,这就是世间人对我的解说。此意义的“我”是否存在?佛说没有。你们相信吗?我们听闻佛法,经常说无我、无我,我们可以不必相信,最好去寻找,看它是否是真的“无我”。如果你真的找不到,确定没有,那你就是有真正“无我”的知见,并不是相信而已。
身体是不是我?如果身体是我,那身体的哪一部分是我呢?你们找得到吗?在手、在脚、还是在头?都不是。没手的人,讲有我;没脚的人,也说有我,所以我到底在身体的哪一部分呢?你在身体里寻寻觅觅,觅觅寻寻,最终你会发现,并且非常肯定“我”不再身体里。既然不在身体里,或许“我”在外面吧?那是更不可能的。为什么呢?因为身体外面的东西你没办法主宰。比如这个杯子在你身体外面、你做不了主,你不能要求它,所以并不是我。“我”不在外面,也不在里面,难道它是在身体的中间?有吗?没有。我们在身体里面、外面,甚至于中间,都找不到,所以“我”并不是这个身体,这个身体并不是我。
心是不是我?有人认为,既然这个身体不是我,那么这个能想,能知的心就是“我”吧!你们是否曾经这样想过?有些人认为,我们的心修行,这个身体是假的,所以心假借身体来修行,这个心是真的,它才是“我”。这是否正确呢?让我们来看:心念可分为前念、后念和现前的念。前念的心已经灭了;比如说,刚才你们的心听我所讲的法,刚才的心已经灭掉了,所以“我”并非前念。上面讲的“我”是不变的,既然它会灭,那肯定前念不是我;后念的心还没生起,既然还没生起,那肯定它不能主宰现在的念,所以我们的前念和后念都不是我。那么应该是现在的念吧?
佛陀经常形容我们现在的心如瀑布,如流水,它一直念念不停留。我们的心如流水,它既生既灭,不能自主。打个比喻来说:当眼睛看到红色的东西时,心就想起红色;如果看到蓝色的东西,它就想起蓝色,由不得你!因为你心里所想的东西时受到外境所影响,你被烦恼拖著,做不了主。比如人家骂你,你闹起烦恼就回骂人,你丝毫做不了主。我们现在的心一刹那、一刹那第生灭,你做不了主。既然你做不了主,你就不是主宰,所以“我”并不是现在的心。
身、心之外有个“我”吗?身体和心念都不是“我”,那么到底谁才是“我”?我们在身体(物质活动)和心(精神活动)中找不到“我”,或许有些人就以为在身、心之外有一个“我”。这样我是否有?它是谁呢?如果真的有这样的“我”,它不是精神、非物质、不是身体,那它是否有烦恼呢?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如果有如此这样的“我”,那它一定没有烦恼。我们有种种的烦恼就是因为有身、心在活动,所以知道这个“我”有很多烦恼,但是那个非心、非物、非身的“我”,它是不可能有烦恼的。如果有一个没有烦恼的我在身、心以外,那你就已经解脱了。但是你现在还没有解脱,所以你不要妄想在身、心和物质以外,有另外一个“我”,它在控制著我们的身、心。如果有的话,它也不是你。
在佛法中有两种人执著有“我”:一者、执著五蕴的身心里面有一个“我”;二者、执著五蕴的身心就是“我”。刚才讲过这两种都不是“我”,既身心不是“我”;身心以外非身、非心的“我”也没有,所以“我”不存在。从以上的推理来看,没有一个超然物外的“我”,也没有在身内、身外的“我”。
佛陀说众生的身心是众多因缘聚合的结果,既是我们过去有种种的业因缘,它们凑合形成我们现在的身心,所以它是一个聚合,以佛法来说,既是五蕴:色、受、想、行、识。色既是身体;受、想、行、识既是心。五蕴就是身和心,佛陀说它是种种因缘和合的结果,当中并没有一个实体叫做“我”,但是我们却把此身心称为“我”。这并不是说有一个“我”在身心里面,也不是说这个身心有一个“我”,是我们把它叫做“我”,那既是“假名我”。我们众生给每样东西名称后,就认为它是实在的。但佛陀说不是,是假的,是一个名称而已,“假名我”亦复如是,在这名称里面,并没有一个实体存在。但是我们凡夫将这假名我执著以为真,称为“我执”。我们现在应该明白,所谓“我”原来是一种执著。“执著”之意是什么呢?我打个比喻:有人抽烟,慢慢的就染上烟瘾,对香烟执著了;如果我们一直教导一个人“我”“我”……;这个身体是我,这个心是我,那它就执著了,认为这个“我”是实有,它就执著这个“我”,称为“我执”。由于这个“我执”,我们就生起种种的烦恼。“我”原来是这样来的,所以佛陀告诉我们“诸法无我”。佛陀告诉我们没有一个真实的“我”,但是可以将五蕴称为“假名我”。佛陀也用这个“我”,甚至于佛经的第一句话说“如是我闻”,但是我们要清楚的确认它只是名称,没有一个实体,所以称之为“假名我”。
为了更深一层的认识“诸法无我”,我们就得认识什么是“自性”。世间任何的东西,经常保持一定的相貌,让我们知道它的存在,称为“法”。凡是我们所看、所听或接触到的东西,既是“法”;我们要认识这些“法”,就得给它一个名称,过后,我们执著这些“法”,认为它是真的,实有的。比如雨水:天上乌云密布,下起雨来,你就认为这个世间有雨水。这雨水当中是否有一个实体存在?没有。“雨水”也只不过是水罢了。它是地上的水份被阳光照射,就变成水蒸气;水蒸气升天称为云;云在空中飘来飘去,遇到冷空气就凝结成水滴,水滴越集越多,越来越重,就从天上落下来,形成了雨水。因为这样的作用,让你感受到“雨水”的存在。所以你给它名称。在这名称底下,你就以为有“雨水”滴下来。在这世间是否真的有一个东西称为雨水呢?完全没有。那些水滴掉落到地上,就变成河水、溪水,最后变成你喝的水。我们执著世间的一切“法”有完整的自体,它保持著一个形状,你就认为它是真实的存在著,我执亦复如是。
“我执”有两种:一者、人我执;二者、法我执。“人我执”既是执著世间有一个众生为我,事实上五蕴身心以外并没有东西,但我们认为有一个人--我;也既是执著身、心以外,不是身,不是心的我,称为“人我执”;此外,我们对“法”也有执著,认为它有自性,比如说,我们执著天地之间有太阳、天空和地面,这就是所谓的“法执”。而我们执著五蕴的身心(法)是实有法,故称之为“法我执”;“我执”造成我们认为世间有我,故我不可得,本来没有。我打个比喻:请问你家里的猪叫做什么名字?假设你家根本没有养猪,那肯定它没有名字,是吗?所以你的心里根本没有这个我,但是你给它一个名称叫做“我”,在这个世间根本没有这回事;我们的身心世界中根本没有我,佛陀也告诉我们“无我”,这是真实的道理。你们如果不信,尽管可以从身体、心念、身体心念以外去寻找,看它是否存在?结果你们是找不到的。找不到而你还认为有,那时我们的愚痴、执著,所以佛陀告诉我们“诸法无我”,此是三法印中的第二个法印。
“诸行无常”和“诸法无我”中的“行”和“法”之间的差别是:“诸行”是指造作的法;“诸法”是包括有造作和没有造作的法。在此世间,法可分为“有为法”和“无为法”两种。有为法是我们迷惑造作,它生灭无常,所以说有为造作的诸行无常。有为法无常,无为法(涅槃)不是常,也不是无常;在这涅槃的法中,并没有我。诸法无我中的“法”包括有为法和无为法,诸行无常只包括有为法。因为涅槃是没有造作--无为法,它也是无我。诸法无常是不对的,诸行无常才对,因为有些是无常的,有些法(涅槃)不是常,也不是无常的,所以诸行无常不包括涅槃,如果说涅槃是无常,那就错了。所以我们不能说诸法无常,我们必须说诸行无常。但是我们可以说诸法无我,既是肯定在一切有为法或无为法中都没有我。但是不说诸行无我,诸行肯定无我,诸法也是无我。所以说诸法无我便包括了诸行无我,但是诸行无常,诸法未必无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