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上可以带吃的。高铁上不禁止带食物,但是食物不能有气味。
《铁路旅客运输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货物。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危险品、弹药,以及承运人无法识别性质的化学品。
3.妨碍公共卫生的动物和物品(包括恶臭)。
4.可能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5.规格或者重量超过本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物品。
为方便旅客出行生活,以下项目限量:
1.五个气体打火机和20小盒安全火柴。
2.指甲油、洗甲水、染发剂不超过20ml。酒精不超过100ml,冷烫精。不超过600ml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空气清新剂。
3.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持枪证件的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佩带的枪支和子弹。
4.20只新生小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