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发现,一些财务人员对退回的生育津贴和工伤的财务核算存在一些混乱。以下是一个案例来说明:
01
生育津贴的财税处理
生育保险是国家立法,职业女性因生育暂时中断劳动期间,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其中一项是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在职工生产结束后向社保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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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法条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8号)第一条规定,生育的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者其他具有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企业在领取生育津贴时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有两种处理方式(忽略工资时代个人保险费的扣除):
一种是产假期间正常发放工资,领取津贴冲抵工资。
1.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如工资3000元/月,津贴3500元/月,津贴扣除工资费用后,剩余部分支付给员工(成本费用科目-工资和应付员工工资-工资应同时扣除,红字表示分录最终结果为企业承担的工资为0元)。
(1)应计工资:
借方:成本费用账户-工资3000
贷款:应付职工工资-工资3000元。
(二)工资支付: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3000
信用:存款3000元。
(3)领取津贴:
借:银行3500元
借款:其他应付款-领取生育津贴3500元
(4)工资费用的扣除:
借方:成本费用账户-工资-3000
贷款:应付职工工资-工资-3000元
(5)其余部分支付给员工: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3000元
借:其他应付款-领取生育津贴3500元。
信用:银行500元。
2.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工资,比如工资3500元/月,津贴3000元/月,会抵消工资。(成本费用科目-工资和应付员工工资-工资应同时冲减。红字表示录入的最终结果是企业承担的工资500元)
(1)应计工资:
借方:成本费用账户-工资3500
贷款:应付职工工资-工资3500元。
(二)工资支付: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3500元
信用:银行3500元。
(3)领取津贴:
借:银行3000元
贷款:其他应付款-领取生育津贴3000元
(4)工资费用的扣除:
借方:成本费用账户-工资-3000
贷款:应付职工工资-工资-3000元
(5)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的扣除: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3000元
贷款:其他应付款-领取生育津贴-3000元
第二种是产假期间企业不发工资,津贴由公司代收代发。
(1)领取津贴3500元。
借:银行3500元
借款:其他应付款-领取生育津贴3500元
(2)津贴的支付
借:其他应付款-领取生育津贴3500元。
信用:银行3500元。
02
工伤保险的财税处理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以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为重点,建立工伤保险,对劳动者及其家属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并因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合法医疗和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不仅包括医疗和康复费用,还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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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可以由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单位未申请工伤的,工伤人可以在一个月后自行申请。
1.税法条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第一条规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第一条所称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异地就医交通住宿费、工伤康复费、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
2.工伤后的普通会计
1.医药费
(1)发生工伤事故,企业支付医疗费用: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会保障
贷款: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2)保险公司或社保公司支付的药品费时。
借:银行存款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差额为公司承担部分)
贷款: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会保障
同时,累积福利:
借:成本-福利费用
贷款:应付职工薪酬-福利
公司承担的部分医疗费用是按照福利费还是企业合理合法的费用在税前扣除?
目前税务总局尚未作出明确规定,参考《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所得税问题解答的函》(甬地水寒〔2010〕20号)第二十一条:“问:企业职工因伤亡发生的慰问费用如何税前扣除?因公伤亡的医疗和赔偿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二)对职工的医疗、生活、住房、交通等各种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为职工因公出差支付的医疗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的企业职工的医疗费用,以及对其直系亲属的供养。(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职工因公发生的医疗费用中统筹医疗以外支付的部分,以及丧葬补助费和抚恤费,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员工因公伤亡赔偿可直接税前扣除。发生与企业无关的伤亡事故,企业给予的各种慰问补助,从职工福利基金中列支。企业应当取得工伤职工的伤亡证明、调解或判决资料、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作为企业职工伤亡赔偿的相关证据。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发生工伤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企业承担,属于医疗统筹以外支付的医疗费用部分,以及未实行医疗统筹的企业职工的医疗费用,企业支付给异地出差职工的医疗费用,列入职工福利费,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温馨提示:由于税务总局没有明确规定,各地执行口径不一。建议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口径为准。
(3)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公司全额支付医疗费用。
借:成本费用账户-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企业负担和月伤残津贴。
借:成本费用账户-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3.领取社保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和伤残津贴。
借:银行存款
贷款:其他应付款-伤残津贴
付款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伤残津贴
贷:银行存款
4.残疾职工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企业支付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金。
借款:营业外支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贷:银行存款
注:企业应取得伤残职工的残疾证、调解书或判决书信息、缴费凭证等相关资料,作为企业职工因公致残补偿的相关凭证,在税前扣除(具体扣除凭证和扣除口径以主管税务机关为准)。
文/来源:中科信财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