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必须拆,拆房子建房子属于违建吗

聚客2022-05-31  57

什么是违建必拆的房屋(这些违法建设都要拆)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

新闻客户端9月8日讯(芝罘融媒记者云全实习记者董辉委员薛平摄影报道)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是提升质量的现实需要,也关系到芝罘区的长远发展和民生福祉。昨日上午,区违法建设治理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督察组对全区违法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促相关街道和单位切实增强违法建设工作的责任感,保持“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紧迫感,紧盯任务,继续加大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力度, 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全力营造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检查人员来到四马路42号楼南侧,一楼有两处典型的“探出来”的违建。两个一楼住户在自家围墙外,侵占公共场所,搭建违章建筑,与室内相通,成为自己的小房间。其中一人还在公共场所私自搭建了一圈铁栅栏作为自己的小院子。大楼西侧,一楼租户将房屋出租给他人经营理发店,租户则占用公共场所,私自在店外搭建塑钢棚和一个小板房,扩大经营面积。“这些违建共计130多平方米,给居民出行带来不便。"东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陈一新介绍,中队执法人员挨家挨户做违建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争取对方同意拆除违建。目前,违建当事人正在清理物品,腾空后将拆除。

东南街61号楼,楼上住户利用一楼两户人家阳台之间的空土地,搭建了一个6平方米的铁栅栏小棚子,里面停放着几辆摩托车。“这个违建面积不大,但是影响了小区的整体整洁。”据向阳街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执法人员介绍,整改通知书已下发至违法建设当事人。等对方另找地方妥善安置车后,再拆除违建。

“这个违建是一楼住户从自家围墙搭建的生活区;这个违建就是居民用自己的棚子拿出一个区域,占用小区的公共空间。”在迎山路52、54、55、58、59号楼旁,岐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副队长秦介绍,楼上有居民私自搭建违章建筑,有的在一楼外,有的在工棚外,不仅使小区内的出入道路变窄,影响居民出行,还破坏了小区整体环境。中队执法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讲解违建对小区正常居民的影响,宣讲拆除违法行为及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取得居民的理解和支持,承诺拆除违建。一旦居民腾出空违章建筑中的物品,将立即进行拆除。

凤山逸景小区南侧,小区施工单位搭建临时建筑。“由于小区建设已进入收尾阶段,我们已与施工单位协商拆除部分闲置的临时办公楼。”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介绍,待拆场地临时建筑共计800多平方米,在建物品已基本完成,将于近期拆除。目前小区正在进行室外绿化等工程。所有工程完工后,将拆除其他施工现场的临时结构。

“这个违建现在已经完成了,门窗已经拆除。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拆除方案,在确保的前提下,于近期拆除违建。”在尚家前街118号楼旁,石灰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副队长张介绍,这栋违章建筑原本是一栋综合办公楼。大楼建成后,相关手续未办,至今手续不全,面积近3400平方米。姚辉街道办事处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将协调组织人员和机械,逐步拆除违建。

大海阳路56号楼南侧,一业主租用居民的砖混工棚经营烧烤店。业主在工棚旁边私自搭建了一个8平米的塑钢结构,违规用来存放一些货物,违规工棚周围形成了一个卫生死角。“这种违建靠近城市主干道,不仅破坏了市容市貌,也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丁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顾文生介绍,中队已向业主发出整改通知书,近期将拆除违建,并对周边卫生死角和乱丢垃圾现象进行整改。

“这个违章建筑建在这个商业楼的楼顶,总面积500多平方米。”在建设路6号商厦下,通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曲辉介绍,该违建单位利用楼顶空土地违规搭建塑钢结构,并作为员工食堂和宿舍使用。前期,通深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和中队执法人员上门与涉事单位负责人沟通协商,宣讲拆迁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涉事单位负责人表示积极配合拆除工作,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目前,涉事单位已利用其他办公场所改建职工食堂和宿舍,正在组织施工单位拆除违建。

在白石街道新阳街9、1、9、10、7号楼旁,检查人员发现了5栋违章木结构、砖混结构、帐篷,均为楼上居民私自搭建,用作自己的储藏室、仓库,共计34余平方米。目前,所有违法当事人均同意拆除违建。此外,在香河东侧幸福街傅莹路,发现一处彩钢瓦结构的违章建筑,面积750平方米,大部分是市场商户私自搭建经营商铺。目前,幸福街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已与违建当事人协商,将于近期拆除违建。

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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