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是以发展为基础,包括乡村文化、治理、民生、生态在内的乡村发展水平的整体提升。2021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重点村连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那么,乡村振兴小组在村里的职责是什么?有多少人?选择要求是什么?
一、乡村振兴小组在村里的职责是什么?
1.强剑村党组织
着力强化政治功能,提高组织力,推动村干部和党员深入学习、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村“两委”建设,提升责任,帮助培养后备力量,发展青年党员,吸引各类人才;加强党支部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
2.促进强村富民。
着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促进成果巩固扩大,做好常态化监测和精准帮扶;加快农村工业发展,发展壮大农业新经济,促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乡村建设、农村建设等重大任务取得实效,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3.提高治理水平。
着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农村善治水平,推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村党组织对各类组织和驻村工作的统筹领导,形成治理合力;推进村务公开运行,完善村民自治、村级议事决策、民主管理监督、民主协商等体制机制;促进各类矛盾化解,实行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4.为人民服务。
着力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党的惠民政策落实,经常联系和走访群众,参与便民利民服务,帮助群众解决“急难忧”;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关爱服务,经常求助,协调帮扶工作;推动各类资源下沉到基层,通过党组织主渠道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乡村振兴团队有多少人?
第一书记和班子成员任期一般不少于2年,期满后实行轮换交接。同步任命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村,由第一书记担任组长,组员一般不少于2人。如果任务重,人数可以适当增加。
三。村里乡村振兴小组的选拔有什么要求?
1.常驻团队的选择范围:
(1)对贫困村和搬迁村(社区),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以乡村振兴重点县贫困村为重点,加大选派力度。
(2)对巩固脱贫成果任务较轻的村,从实际出发,可适当减少选派人数。
(3)各地要选择一批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指定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对党组织软弱涣散的村,按照常态化、长效化整改要求,继续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
(5)对于其他类型的村庄,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遴选安排。
2.人员要求:
(一)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工作能力强,敢于承担责任,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乐于奉献;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第一书记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有一年以上党龄和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团队成员应优先选择中共党员。
(2)主要从省市县机关优秀干部、年轻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人员、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的离退休干部中选拔。有农村工作经验或农业相关专业特长者优先。以及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人民团体、主管金融企业、重要骨干国有企业和高等院校,各单位至少选派1名优秀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
(3)选择第一秘书和小组成员。按照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人选。同级党委组织部会同农办、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备案,派出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和组织部门、农办、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要严把人选政治关、道德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充分考虑年龄、专业、经历等因素,确保择优选人。县级党委、政府要根据不同类型村的需要,科学匹配、优化人选,充分发挥选调力量的最大效能。
综上所述,乡村振兴班子成员主要从省市县机关优秀干部、年轻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人员、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的离退休干部中选拔。有农村工作经验或农业相关专业知识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