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KTV嫖娼后被处罚(以未讨论过价钱为由将处罚单位告上)
我经常在河边散步。怎样才能得到湿鞋?近日,山东济南一男子在KTV嫖娼后被处罚,以价格没谈拢为由,将处罚单位告上法庭。如果还对罚款不满意,案件最终会走向何方?
山东济南,一男子在KTV唱歌喝酒后,因在酒店房间内与一女子发生性关系,被警方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事后,该男子不服,提起行政复议。未果后,该男子以未付款、未谈价为由,将处罚单位告上法庭。
该男子认为其中一个合伙人既没有交钱,也没有谈价钱,所以警方不能认定其中一个合伙人构成违法行为。即警方的行政处罚决定没有事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