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不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设立吗)
一般宅基地指的是农村的房子。一般情况下可以登记确认,但有些不符合要求。那么什么情况下不会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呢?
什么情况下不会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1、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2.一村民申请宅基地使用权二次登记;
3.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宅基地;
4.权属争议尚未处理完毕的;
5.土地违法行为未得到处理的;
6.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7.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在人均土地少、无法保证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采取措施保证农村村民有一处住所。
农村村民建房,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尽量利用村内原有宅基地和空闲地空。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宅基地,改善农村村民的居住环境和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了吗?
宅基地使用权不需要登记。即使没有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你仍然拥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如果宅基地需要转让或者销毁,就需要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用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