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内的二手房市场非常发达,国家也制定了相关的规定来规范二手房市场。有些二手房是禁止购买的,那么有哪些二手房是不能购买的呢?
二手房可以买卖,但不代表所有的二手房都可以在市场上交易。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况的二手房不能买卖: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2.只有使用权的房屋,如房管局直接管理的公房;
3、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4.按标准价购买的,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正在向完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5.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
6.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7.共有的房屋,以及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8.所有权有争议的房屋;
9.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已经抵押的房屋;
10.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所有权转移的房屋;
11.房屋已出租给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告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1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1.买卖双方应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应了解房屋的整体情况和产权情况,并要求卖方提供合法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明等证件。
2.出卖人提供的房屋合法且可以上市交易的,买受人可以支付购房定金(支付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位置、产权状况、交易价格、交付时间、交付方式、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至少一式三份。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审核。买卖双方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后,管理部门应查验有关证件,审核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无产权或部分产权未经其他产权人书面同意的,不予受理,禁止上市交易。
4.契约。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和购买对象,按照交易部门预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批,交易双方方可办理签契手续。现在交易过程中的房产买卖契约已经取消,也就是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取决于交易房屋的性质。比如房改房、危改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和其他商品房的税收构成就不一样。
6.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后,将交易资料移交发证部门,买受人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书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于贷款的买方,在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会审核买家的资信,对双方要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确定买家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家贷款。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受人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一次性发放贷款。
8.买受人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付清全部房款后,出卖人交付房屋并结清全部物业费,双方二手房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