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第一次买房的朋友来说,在买房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他们在买房前应该清楚了解相关事宜。那么,买房需要知道些什么呢?
1.先看开发商有没有“五证”。
即房地产开发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项目开发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签订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最好请律师代理或介入,合同要公证确认其法律效力。
2.使用标准合同文本。
很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购房协议”,并支付定金。这种行为并不是买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导致购房者陷入定金纠纷。
因此,建议消费者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让购房者有充分的主动权,在完全平等的基础上与开发商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
3.查看相关证明文件。
买期房要看开发商有没有预售许可证,确定自己买的房子在预售范围内。购买现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该房屋的产权证和新建住宅交付许可证。另外,查看卖方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事业单位资质证书,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4.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购房者在约定建筑面积时,只约定面积问题多退少补,据实结算,容易引起纠纷。填写暂测面积时,除总建筑面积外,还应填写套内面积和公共分摊面积。
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筑面积超过预售合同约定的,购房人可以不承担增加的价款;建筑面积小于预售合同约定的,开发商应当将减少的价款返还给购房人。
5.买期房的时候,要约定交房的条件和期限。
所谓交付房屋,有两层意思:一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即产权的转移。
购房者应在预售合同中明确约定实物交付和产权转移。购房者为了规避法律风险,不能接受没有《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证》的房屋交付。
6.签合同要注意房屋质量。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本书的内容,并将保证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7.签订合同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合同中应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8.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补充协议通常由开发商起草。购房者要谨防部分开发商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取消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以减轻卖方责任。
9.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合同签订后,买受人要求退房,未按时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未按时交房;面积变化超出约定范围;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协议等。消费者在做约定时要注意违约责任的对等。
1.契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变化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财产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契税是按照住房面积划分的。新政前,契税征收主要有两个门槛,分别是90平米和140平米。新政后,界限为90平方米,简化了原来的征收标准。它为购买140平方米以上大户型的第一批人提供了大量的税收减免。以一套150平米,总价800万的房子为例。新政前需要交24万,新政后需要12万。
2.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也就是我们居住的房屋保修期满后,如果要重建房屋,可以启动这个基金。此前北京按总房价的2%缴纳,更新后的标准为:多层住宅每平方米100元,高层建筑每平方米200元。
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不小。不同楼的物业管理费不一样。一般刚需的普通住宅不超过5元,部分不超过3元,只有少数高档住宅和商业产品高于5元,北京住宅不超过10元。按照3元/平方米/月计算,100平方米的房子每年要交3600元。
4.所有权登记费。
其实就是办理房产证的费用。办理一套需要80元。如果有共有权证,制作成本会增加10元/本。
5.交易手续费。
交易手续费是我们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时要支付的费用。一般住宅3元/m2,非住宅11元/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