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房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突发情况,导致退房的后果,但并不是所有情况都支持退房。能不能退房没交钱的房子?让我们来看看。
如果房屋尚未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可以退房。经过协商,也可以在房地产开发商同意的情况下退房。根据《民法典》第562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合同终止事由出现时,权利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存款(存款或认购)阶段:
即购房者已支付相关部分费用,但未正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说明支付的款项的性质,没有约定,实际上买方可以直接向卖方或其代理人索要支付的款项。
另外,如果支付的是定金,买卖双方又不能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达成一致的话,合同最终是不签的。这样,签了字的定金就不退了。
2.已进行预售登记:
如果说已经到了预售登记阶段,但是房屋还没有交付使用,那么能否退房就要看双方是否达成了协议。
如果达成协议,双方会以书面形式示人,并签署正式的退房协议。协议内容应主要包括双方约定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应由谁承担、如何退钱、如何履行等问题。
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要求终止合同的一方应通知另一方,当通知到达另一方时,合同终止。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双方协商未达成拒收交付协议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此外,双方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预售登记注销手续。
3.入住阶段:
如果买受人已经入住并缴纳了相关税费,但在退房操作前尚未办理产权证,原因多是由于出卖人违约。当然也不排除其他因素,但这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原因。
但在入住的这个阶段,如果购房者想退房,也需要开发商的同意,即需要双方达成一致。同时也涉及到很多方面,比如财产。简而言之,如果不能达成协议,买方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或申请仲裁。
4.房地产权证完成阶段:
一般来说,办完产权证,就意味着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所以,除非合同中有约定,一般情况下,购房者是不能退房的。
如果出卖人已为买受人办妥房地产权属证书,但出卖人付款,且合同约定买受人拒绝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出卖人可以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买受人退房并承担相应损失。这种情况下,双方需要到房地产发证机关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转移或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