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交付后发现质量问题怎么办(房屋质量问题找谁)
房子买之前一定要验收,如果有质量问题,开发商一定要维修,我们才能收房。那么交房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怎么办?
房屋交付后发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1.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交付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定。经核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非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房屋防水等非主体结构问题,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买受人应与开发商协商解决,但一般开发商是不会同意退房的。出现此类问题,在法定保修期限和范围内的,开发商依法承担质量保修责任,超出法定保修期限和范围的,实行有偿维修。
房屋质量问题找谁?
在房屋交付使用之前,可以找建设部门的质检站。房屋交付使用一年后,可以找正规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1、房屋质量鉴定要找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2.房屋质量、建筑材料和设备的使用或者开发商开发的房屋的施工操作规程达不到法定质量标准,是目前容易引发纠纷的普遍问题。如果争议未达到评估级别,物业管理将对其进行评估。
3.购房人所购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经修复不能保证购房人人身财产安全和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请专业机构对房屋进行检测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