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是指政府定期进行科目考试,根据成绩选拔人才,分别任职的一种制度。它与以往的推荐制最根本的区别在于,每一个普通的秀才都有机会通过参加政府考试而被选拔为官员,这使得封建王朝能够在更大的范围内选拔官员。
中国科举制度的正式出现,一般认为是以杨迪设立科举部为标志,但其起源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
春秋时期,一些有权势的豪门瓜分官职,代替诸侯,豪门的家臣就成了诸侯的臣子。随着世袭官衔的瓦解,选官是必须的,选官的方式也多了。大多数情况下,有才能的的士通过游说、写信、自荐等方式获得官职,有的是根据对国家的贡献来选拔,有的是由郡守每年向君主推荐一次。当然,春秋战国时期的这些选官方法还没有形成明确的体系。
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先后实行察举、九品的选官方式,但前者受郡守意志影响,后者受宗族控制,极大地限制了中小地主进入仕途。
隋朝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吸收了汉代科举制度的一些合理因素,采用朝廷公开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这种不问家世,不需要州县推荐,朝廷公开考试选拔考生的制度,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真正开端。隋朝的科举制度设置了进士和明静两科来选拔进士。士学位以修辞学为主,明经系以经学为主。
杨迪开创了科举制度。
唐朝继承和发展了隋朝开创的科举制度,使中国古代科举制度进入鼎盛时期。唐代科举考试有两种:常科和制科。每年定期举行科目考试,考试科目有秀才、明静、进士、君子、法明、子明、名算等50余种。
在唐高宗和武则天之后,进士是社会上最重要的人物,而参加进士考试被认为是一种重要的表现方式。士以考诗、考赋为主,也考时事、政策。在所有科目中,进士是最难考的,往往百里挑一。所以唐代士人对进士格外重视。
通过入学考试者称为“吉”,“吉”者会在曲江池参加庆功宴(宋代称为“文宴”,因宴会地点在元,明清定制的宴席由礼部赐名,称为“宴”),以便题写在长安的慈恩塔上(元代以后,进士的题字碑由官府刻制)。
常科考生的来源有两个:一是学生,即首都或州县学术院的学生,送尚书省考生;一个乡贡,也就是非学历背景,先通过州县初审,再送到尚书省考生手中。到了唐代,项公考进北京,俗称“举人”。
县一级的考试称为“解考”,考试合格者由县令赐以“乡饮礼”,称为“明路宴”(因此得名)。历史的省考称为省考、礼考。主持考试的考官原来是吏部的一个员外郎。开元二十四年(736),由礼部侍郎主持。
制度是皇帝临时圣旨设定的一个科目。有德、正、直言、谏、识、博、精等百余种科目。初唐考试的内容只是关于政策问题,唐玄宗年间增加了诗词赋。考试制度的考试,一般都是皇帝亲自主持。通过考试制度后,朝廷可以直接授予官职。
宋代对科举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宋太祖正式建立殿试制度时,即皇帝在殿试之后主持最高级别的考试。在宫考或以后的考生,可以直接授予官职。北宋时,科举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第一、第二、第三名堪称状元。
南宋后改名为状元、状元二号、探花三号。到了宋代,科举考试仍然分为常科和统制科。常规考试分为州考、礼考、宫考三级。州政考称为解考,礼部考也称为省考。
元代的科举制度分为地方考试、会试、科举三级。而蒙古族、色目人、汉族、南方人分别测试,并上榜。元代考试重经义,轻诗赋。《易经》选取了《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四本书的题目,而答案是根据朱的《四书注》得出的。在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史上,朱的《四书集注》用于考士,始于元代。
明清时期有国学和官学、州县学两种流派。它是一所中央级的国学学校,叫国子监,它的学生叫郭健学生。府、州、县设置的学校称为县学,通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的一般称为学生,俗称进士。这是仕途的起点。获得学生资格的入学考试称为少儿测试,简称少儿测试。童考包括县考、府考、院考三个阶段。考生不论年龄大小,都称之为子女生,只有通过高考才能称之为学生。
明清时期,科举制度变得非常严格,各种弊端越来越严重。明清科举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学校与科举紧密结合,入学是参加科考的必经之路。
明清时期有国学和官学、州县学两种流派。它是一所中央级的国学学校,叫国子监,它的学生叫郭健学生。府、州、县设置的学校称为县学,通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的一般称为学生,俗称进士。这是仕途的起点。获得学生资格的入学考试称为少儿测试,简称少儿测试。童考包括县考、府考、院考三个阶段。考生不论年龄大小,都称之为子女生,只有通过高考才能称之为学生。
明清时期,官方科举考试分地方考试、会试考试和宫试考试三级。省考每三年在省会城市举行一次,凡通过科考、录考、录考的本省学生和督学均可参加考试。通过当地考试的人被称为举人。在获得了省级考试后,会议于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各省的举人都参加了这次会议,通过考试的人被称为龚氏,或明静。它是在同年的殿试中考完试后举行的。候选人是贡士,由皇帝亲自主持,考进前三名。甲占三处,赐进士纪,第一名第一,第二名第二,第三名花探。二等进士出身,三等进士出身,一、二、三等进士。
在明清两代的科举考试中,也有专门为选拔武术人才而设计的武术科目。吴克始于唐代武则天时期设立的“武举”,并在历代继续设立,但不定期。直到明代才开始模仿文士考试制度,清代沿袭了固定武乡考试和武会考试制度。中学的名称与文士的名称相同,只是加了“武”字以示区别。武术考试分为内外场、词语内场考试、武术外场考试。物品包括马箭、步箭、弓、刀、石等。明朝后期,特别是清朝中期以后,火器在军事上广泛使用,旧的作战方法和技巧逐渐过时。但这些过时的内容还是被军事学用来选拔武官,收效甚微。直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才正式废除武举考试。
明清科举制度最大的变化是考试内容和形式的变化。乡考、会考,专门选四书五经命题。考生答题有固定的公式和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规定一篇文章必须有开头、引导部分(开头)、提及部分(开头)、中间部分(中间部分)、后面部分(后面部分)、束部(束部)、落部等。提部、中部、后部、束部每一部分都要有两对字,一共八八个。
八股文这种僵化的考试形式,在明初至清末的500年间,严重束缚了士人的思想,使所有的应试者都朝着酸涩、迂腐、无知的方向发展,彻底将曾经在历史上起过作用的科举制度引入了死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