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的情形包括什么,法定继承办理的情形

聚客2022-05-28  49

如何申请法定继承(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哪几种情形)

《民法典》第115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一)遗嘱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二)遗嘱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的;(三)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的;(4)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赠;(五)遗嘱未处理的遗产。”

本文对上述五种情况进行简要分析:

一、遗嘱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遗赠

《民法典》第1124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受遗赠人可以放弃遗赠。如果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那么遗嘱继承所涉及的部分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同样,受遗赠人知道受遗赠后明确放弃受遗赠,或者在六十日内未表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被继承人受遗赠的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二。遗嘱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民法典》第1125条规定了继承人和受遗赠人丧失继承权的法定原因。

继承人实施法律规定的会导致丧失继承权的行为的,丧失继承权后,未得到被继承人谅解的,其继承权未得到恢复。根据遗嘱本应由他继承的遗产,因他丧失继承权,将按法定继承处理。

同样,如果受遗赠人实施了特定行为,丧失了遗赠权,应当由受遗赠人接受的遗产也需要法律明确如何处理。该条款明确规定,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的,遗产的相关部分也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三。遗嘱人和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终止

如果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立遗嘱人可能不知道这个事实。此时,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已经死亡,丧失民事主体资格,不能取得遗嘱继承权。需要注意的是,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如果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可能发生代位继承,继承人的特定亲属会因代位继承而得到遗产。如果受遗赠的自然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由于受遗赠人已经死亡或者终止,不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就不能就是否接受遗赠表示意思,也不能得到遗赠。这时,遗嘱人遗赠的这部分遗产也需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四。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赠

《民法典》第1143条规定了遗嘱无效的法定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立遗嘱人以欺诈、胁迫手段所立遗嘱、伪造的遗嘱以及遗嘱的部分内容被篡改。无论遗嘱因何种原因无效,遗嘱涉及的遗产部分都必须按法定继承处理。

五、未按遗嘱处理的遗产

继承人死亡时,如果立遗嘱,遗嘱可能会处分全部遗产,所以应按遗嘱执行。如果遗嘱没有处分部分遗产,这部分遗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该条规定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即按照民法典第二章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份额,依法分割遗产。参考请参考微信官方账号的这篇微信文章(《民法典关于法定继承人范围、顺序和分配原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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