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餐饮规定
暂停时间:
2022年4月11日-18日
暂停范围:
★全区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含提供店内食品的食品销售单位)暂停店内食品,可提供店内自提、网络、电话等外卖订餐服务,加强食品外卖配送安全管理;可采取独立包间(每个包间限1桌,每桌不超过10人,不允许混桌)为顾客提供餐食。
★禁止一切聚餐活动(包括自炊宴席)。
★单位内部食堂(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工地、企业等单位食堂。)采取测温、分批分时段进食、单向坐位、合理间隔等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