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广州]
标题规定: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广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自4月11日零时起,公民非必要不得留耳,但必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证明。
白云机场:根据广州市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进入航站楼的人员(包括旅客和接送人员)均需出示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出行计划的旅客,去机场前要确认核酸检测结果更新,以免影响出行。
提醒:居住在1名以上(含1名)本地新冠肺炎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的人员,14日内严格限制入(返)京。
离耳出省规定:
根据深圳、东莞最新的疫情防控通知,乘车码显示14天内有在深圳、东莞居住过的旅客,在广州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车站乘坐公交车(/s2/)前,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乘车码:从广州出发,通过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交通工具出省的旅客,上车(机)前核对乘车码。
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旅行码显示14天内在深莞居住过的人。
[进入广州]根据《广州市关于做好广州市外来货运汽车驾驶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31号)》,要求所有外来(返程)货运汽车驾驶员和在穗驾驶员提前24小时将车辆车牌号、计划到达时间,以及所有驾驶员和驾驶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报至目的地工作场所[]。
根据《广州市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29号)》和《广州市关于做好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30号)》:
1.对来自省的移(返)工,进行3天的核酸检测(间隔至少24小时)和11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和工作)一线”,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不聚会,不聚餐。
2.对最近14天内有本地疫情报告的地级市(欧盟区、州、直辖市)来(回)者,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加11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7、10、14天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前3天不需实施。
3.在高风险区的县(副省级及地级市、县级市、直辖市街道)、中风险区(或经评估后需要参照中风险区管理的)及其乡镇、街道(直辖市社区)居住的历史。来(回)广州14天内已在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居住过的人员,需提供“健康码”绿色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对以高风险地区来(回)广州的人员,实行“集中隔离14天”(时间从离开地市级、欧盟、国家和直辖市的地区算起,下同),第1、3、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
5.对于上海外来务工人员,在广州有居住地的,居家隔离7天加自我健康监测7天,期间第1、3、7、14天采集核酸检测。如果广州无住所,需要在广州过夜,当地防控办会协调交通等部门监督,自费送到当地专门的宾馆(不会和移民隔离的宾馆混在一起)。如果有离开广州的计划,当地防控办会协调交通部门送到运输站。
有上述逗留史者,在到达广州后12小时内向社区(村)、单位、宾馆、酒店报告,并配合相应的卫生管理。在棘突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建议留在家中,避免不必要的人群聚集。
注:详情请咨询目的地社区,具体实施将主要由社区三人小组进行。
报告要求:
音符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独居,或者有通风良好且相对独立的房间,带独立卫生间;如果不能单独居住,那么共同居住在屋内的人也需要进行居家隔离的医学观察。另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要求,具体由工作人员确定;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需要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家庭健康监测:
做好健康监测,每天测量体温,自觉按要求到社区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除非必要,不要出门,做好个人防护,出门戴口罩。原则上在家办公,不参加学校等集体活动,不能进入公共封闭场所,避免聚会、聚餐等人群聚集活动。如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和味觉减弱等情况,及时到指定医院进行调查。在家庭健康监测期间,与他们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外出。来粤和回粤无常住户口人员可在集中隔离场所或通风良好、无中央空调节的场所完成健康监测。如需急诊,应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自我健康测试:
不要参加聚餐、聚会等集体活动;乘坐公交、电梯和人员相对拥挤的场所,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近距离面对面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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