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公告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22年4月25日-5月12日(系统开放日7: 00-24: 00)。
二。认可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远安县的中国公民,以及驻我县现役军人、武警,可选择报考远安县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宜昌市教育局认可,但要在远安县现场确认。
(二)根据《中共中央台湾省工作办公室秘书管理部教育部办公厅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管理部关于港澳台居民申请内地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办〔2019〕1号)规定,香港、 在我县学习、工作、生活的澳门、台湾居民须持有有效期为5年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申请教师资格的资格条件、其他条件和程序要求与大陆申请人相同。
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并取得一个教师资格证。
三。标识对象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毕业生。
四。识别条件
(一)学历: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按照《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说明》(鄂教字〔2012〕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按照《我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鄂教字〔2015〕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普通话要求:报考语文学科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要求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其他教师资格,需要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3)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和办法》(鄂教师〔2002〕3号)的规定执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确认时间结束,为本次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结果有效期。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人,需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到远安县人民医院或远安县中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用A4纸打印,粘贴网上申报时上传的同底白底一寸证件照,并加盖体检医院印章。体检必须完成,体检结论为“合格”,有医生签名和体检医院公章的体检表为有效体检结果。省人民医院是疑问的最终检查医院。
五.身份查验过程
(一)网上登记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门户”)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的网报期限内登录注册。
1.改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用注册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验证。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应该在这一栏中改善他们的性别和国籍。申请人可以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在本栏目查看其考试证书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此栏添加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在“验证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验证”按钮,系统将对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普通话证书信息进行验证。如果无法验证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验证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号”一致。经过以上步骤,普通话证书信息仍未验证。请选择“入证”类型,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应的电子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以在此栏中添加和修改个人教育信息。学籍信息会在注册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要自己添加学籍信息。
在“验证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验证”,系统将从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Xuexin.com)信息管理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如果无法核实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实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号”一致。经过上述步骤后,仍然无法验证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验证学历”类型,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的电子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师范学校、幼师等中等职业教育,请选择“无法验证学历”类型,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应电子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如果您的学历是港澳台学历或留学学历,因此无法验证学历,请选择验证类型为港澳台学历或留学学历,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证书或外国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以在此栏添加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2。注册
在认定机构网上申报期间,申请人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注册时,申请人应当按照认可的受理权限和范围准确选择以下内容:
(1)应用程序的类型。根据户籍申请选择“户籍所在地”;选择“居住地”办理有效居住证。
(2)认可机构。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选择远安县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如果申请高中教师资格(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选择宜昌市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
(3)现场确认点。选择户籍所在地和有效居住证所在地的“远安县教育局”作为现场审核的确认点。
完成以上选择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本人身份信息,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在手机上手写签字。签名后点击网页上的“提交”按钮,可以看到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果需要修改,可以点击合成图重新获取二维码。如果在预览中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不正确、不清晰或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识别。
网上报名的具体操作指南参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用户手册》(请在本公告附件2下载)。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5月10日-5月20日(法定工作日8: 30-18: 00)。
2.现场确认地点:远安县教师发展中心(解放路56号)。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717-3819260.
3.现场确认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证的,提交本人户籍原件;在居住地申请注册的,应当提交有效居住证原件。
(3)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正式证件照,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证,应与网上申请时上传的照片相同,照片背面写姓名和身份证号)。
(4)《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原件。非指定时间段、非指定体检表、非粘贴照片或非指定医院的体检结果无效。体检结束后,交由医院体检中心,由工作人员统一取回,不需要申请人跑路。
(5)学历证书原件(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注:在材料审核过程中,对于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核实的学历(中职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Xuexin.com网上申请,有效期设定为三个月);否则,不合格的学历不予录取。申请人被建议在薛鑫核实他们的学历。如果无法验证,请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需提交,报名系统会自动比对验证。
(八)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装警察在服役地申请的,应当提供军官证或者警官证。卡片上不能显示服务地的,还应提供其所属单位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的格式取决于所在单位或单位的规定,证明应明确注明申请人的送达地点。
除上述信息外,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
为方便申请人,本次现场确认可提供快递服务。申请人可选择将现场确认所需的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材料以快递形式寄送至现场确认点,确保快递能在5月20日凌晨12:00前送达,快递拒收。收到快递后,工作人员会与申请人核对信息。请确保电话是开着的。
六。注释
申请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不正确或提交材料不完整等原因导致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其申请,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