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文成发布全民戴口罩齐心战疫情专项行动通告

邵怎么读2022-09-14  9

温州文成发布全民戴口罩齐心战疫情专项行动通告

关于在全县开展“全民戴口罩,同心抗疫”专项行动的通知(17号)

从近期苍南、鹿城的疫情来看,戴口罩仍然是预防新冠肺炎、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最简单、最方便、最有效的措施。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多地出现疫情,“外防投入、内强控制”压力持续加大。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在全县开展“全民戴口罩,同心抗疫”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文成县的所有人。

二。目标要求

(一)该穿的都穿。

对于一些在关键场所从事特殊关键岗位的劳动者和职业群体,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佩戴口罩的人员来说,需要“佩戴一切”:

1.从事境外输入和污染传播高风险岗位的人员,包括:

(1)境外冷冻食品加工、储存、装卸、运输等冷链运输人员;

(2)接触工业企业进口商品、超市进口商品、专业市场进口商品、国际快件的员工。

2.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包括:

(1)一般联系人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门诊部、个体诊所、医务室等)门诊部、病房的医务人员。)、保安、挂号、导医、收费、药房等人员;

(2)暴露于潜在污染物的人员:清洁人员、护理人员、管道工、实验室人员等。

(3)与患者或感染者接触的工作人员:发热门诊、隔离病房、集中隔离点、核酸采样点、接种点等场所的医务人员。

(4)从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医学检查和检验的工作人员。

3.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包括:

乘客、安检人员、销售人员、售票员、厨师、美容美发师、理疗师、按摩师、酒店和餐厅员工、快递员、送货人员、门卫、保安、保洁等。

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佩戴口罩的重点职业人群及相关岗位人员等。

(2)任何进入的人都必须佩戴。

当人们进入以下场所或处于以下情况时,他们必须佩戴口罩,并且无论何时进入都必须佩戴口罩:

1.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图书馆、博物馆、剧院、网吧、沿街小店、理发店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2.乘坐面包车电梯、长途汽车、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

3.在拥挤的室外广场、剧院、公园等室外场所时。;

4.当餐厅或食堂处于非就餐状态时;

5.到医院陪护时,接受体温检测,核对温州防疫码,登记行程信息;

6.在疫苗接种点和核酸检测点排队等候时;

7.出现鼻咽部不适、咳嗽、打喷嚏、发热等症状时;

8.其他需要佩戴口罩的情况。

(3)规范穿着

正确使用、储存和清洁口罩是保持其有效性的关键。不同人群在不同场所选择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防护等级以上的口罩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覆盖鼻、口、下巴,鼻夹要压紧;

2.当口罩出现脏污、变形、破损或有异味时,应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3.不建议重复使用已在跨区域公共交通工具或医院等环境中使用过的口罩;

4.重复使用的口罩,不用时应挂在清洁、干燥、通风的地方;

5.佩戴口罩过程中如出现紧绷、气短等不适,应立即前往空并取下口罩;

6.外出时携带备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干净的收纳袋中,避免挤压变形。废弃口罩归类为其他垃圾处理;

7.建议家庭保留少量的颗粒物防护口罩和医用防护口罩,以备后用。

三。工作要求

(1)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疫情防控的重要举措进行动员部署,作为近期的重要工作内容。县委宣传部要加强宣传引导,推动个人和家庭规范佩戴口罩,使佩戴口罩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县委组织部、团委要动员党员、团员、机关干部志愿者当好宣传员、巡查员、劝导员。有条件的地方要在相关场所设立“口罩免费领取点”,为市民佩戴口罩提供便捷、暖心的服务。

(二)履行主体责任。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广泛动员本系统、本单位的干部职工主动参与行动,真正做到“人人参与”。要加强对本单位职工规范佩戴口罩的教育和引导,提供足够的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并符合相关要求的口罩,监督本单位职工和进入本单位的外来人员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废弃口罩应配备专用垃圾桶,标识清楚,并定期消毒。

(3)明确第一责任。全体公民都要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把戴口罩作为一项义务,作为日常生活的一个标准,切实做到尽最大努力戴好,进必戴,规范佩戴。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自觉规范佩戴口罩,督促身边人和家人规范佩戴口罩。不戴口罩,造成疫情扩散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强化监管责任。卫生、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相关执法部门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相关重点场所和特殊职业人群佩戴口罩的执法监管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责任,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佩戴口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落实“全民戴口罩,同心抗疫”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先进单位,要进行典型示范、宣传推广、鼓励表彰;对不自觉佩戴口罩,造成传染病传播的个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文成县感染性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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