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个县
鉴于当前全国和全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降低疫情防控风险,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要求,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5月10日在全县开展第七轮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时间
2022年5月10日5点准备好,6点正式开始采样,当天全部完成。
二。核酸检测人员的范围
本县所有居民(包括流动人口和外来人口),不包括2岁以下婴儿。其中在校师生核酸检测也是按照原来的25%抽样,不参加此轮区域核酸检测(抽样证明也是在学校抽样点抽样后出具)。
三。注意事项
(1)请全体居民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的组织安排,有序前往指定的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做好各项检查。
(二)各乡镇(街道)要统筹做好辖区内核酸采样工作,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通知所属干部职工(含退休人员)就近到核酸采样点采样,有条件的可积极协助工作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肩负起行业主体责任,大力动员所辖单位、企业和职工(员工),都参与到这一轮区域核酸检测中来。其中,医疗机构、学校师生、工矿企业、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商贸企业、建筑工地、个体工商户由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卫生局等部门组织动员, 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各自职责,指导所辖行业主动与当地乡镇(街道)对接,合理设置采样点,完善核酸采样。
(3)所有采样人员应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携带个人采样信息并预登记二维码(在微信扫描附带的二维码中填写信息后生成,可重复使用),保持2m以上安全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防止交叉感染。采样后洗手消毒。
(4)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人员,应服从居住地抽样检测的安排。(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在抽检前暂停营业,发现虚报、漏检等行为一律停业整顿)。
(5)本次核酸检测对全体人员免费,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未接到通知,检测结果为阴性。
(6)对孤寡老人、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员,由乡镇(街道)组织流动采样人员提供现场采样服务,提前请本人或其他家属与行政村(社区)工作人员对接。
(七)各采样点向完成采样的人员发放《采样完成证明》(由县指挥部统一提供)。从周二下午开始,各社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将对进出人员严格查验“采样完成证明”(医疗等36种“一证合一”采样证明由相关采样点出具,近期接种不符合采样条件的由接种单位出具预防接种证明),发现未完成。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的监管。首先,他们应该监督行业内的人必须完成抽样,然后才能开始他们的业务。其次,他们要对进出场所的人员逐一检查“采样完成证明”。凡发现该场所有人未完成采样的,要果断关停整改该场所。县住建局和当地乡镇(街道)负责监督进出小区人员抽样证明(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也相当于抽样证明)的物业查验。县纪委联合督导组和两办监察室要开展专项督导。如发现工业场所不执行检验采样凭证,或场所内有人未完成采样,应由行业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这次区域核酸检测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现实需要。请居民积极参与,不要恐慌、观望、造谣、不信谣、传谣。凡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