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关于做好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第30号)
2022年3月27日,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做好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30号)。
实施时间:
2022年3月28日6点起。
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决定自3月28日6时起,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来(回)人的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一、来(回)广州14天内在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居住过的人员,提供“健康码”绿色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凡从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乘飞机、火车、客运班车来(回)的人员,在登机、乘车前必须接受携带者核酸检测,并在48小时内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岁以下婴儿可适当放宽;到达后,应在机场、火车站、公路客运站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或在24小时内尽快到就近地点进行检测,并在24小时内到所居住的社区报到,接受后续健康管理措施。
3.48小时内核酸的有效开始时间以核酸报告中显示的时间为准;对于同时有采样时间和检测时间的核酸报告,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报告未显示具体时间的,以报告显示当日零时起计算有效时间。48小时核酸的有效截止时间以航班、火车、大巴的预定出发时间为准。
广州新型冠状病毒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