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布第30号通告(全文)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30号)
根据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决定自3月28日6时起,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来(回)人的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一、来(回)广州14天内在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居住过的,提供绿色“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所有乘坐飞机、火车、客运班车等来(回)广州的人员。从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出发,登机、登机前需接受携带者核酸检测,48小时内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岁以下婴幼儿可适当放宽;到达后,应在机场、火车站、公路客运站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或在24小时内尽快就近进行核酸检测,并在24小时内到所居住的社区报到,接受后续健康管理措施。
3.48小时内核酸的有效开始时间以核酸报告中显示的时间为准;对于同时有采样时间和检测时间的核酸报告,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报告未显示具体时间的,以报告显示当日零时起计算有效时间。48小时核酸的有效截止时间以航班、火车、大巴的预定出发时间为准。
广州新型冠状病毒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