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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rf2022-09-12  12

南京沿江街道关于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留工稳岗促生产的相关措施

春节期间支持企业留工、稳岗、促产的相关措施

沿街管房办[2021]6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制综合组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鼓励姜妍街道企业引导外地员工留宁过年,做好持续生产、稳定工作、稳定岗位工作 巩固姜妍街道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街道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对象

在【/s2/】南京实际生产经营,并在【/s2/】街道登记纳税的,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流通服务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姜妍街道政府投资在建工地的外来从业人员。外来从业人员是指在上述企业工作,户籍不在南京,节日期间正常需要回国但选择留在南京的人员。

二。补贴标准和审核材料

1。补贴标准:春节期间(2月11日-2月17日,下同)外地员工留在南京过节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专项补贴,原则上企业给予不低于此标准。

2。审核材料:企业提供行程编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在宁外籍员工人数汇总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应提供原件备查。

三。保障措施

1.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春节期间异地员工休假留宁方案,如实登记和报送假期留宁的异地员工信息。同时,要加强员工管理,开展防疫宣传教育,引导员工减少人员聚集,做好个人防护,倡导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非接触方式拜年。

2.春节期间,企业安排在刘宁的外地员工在岗工作的,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员工加班工资。姜妍街道将严格监督企业保护在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3.外地员工在南京期间,企业应给予关心和慰问,并为员工提供防疫物资和生活保障;将组织街道网格员进行走访,及时为居住在长江街沿线区域的外来员工提供生活救助。

四。补贴发放说明

1.企业应于2021年2月9日下午5: 00前将“在宁过节外来人员名单”报至姜妍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小组。春节后,企业应及时提供在宁外籍员工过节的相关证明材料,经街道审核后据实发放在宁外籍员工过节的相关补贴。

2.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消除春节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类安全隐患。春节期间发生事故的企业将取消补贴。

3.本办法由姜妍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小组解释。

沿江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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