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补贴不返乡员工1000元
为了吸引外地员工留在南京过春节,南京市江宁区特别制定了“四免、两免、一先”七条暖心条款,供外地员工在江宁过春节!
其中,节假日福利包括:
鼓励企业制定春节期间错峰放假方案。通过企业申报,为符合条件的南京员工发放1000元现金福利,春节前提前发放600元现金福利,春节后再发放400元现金福利。
《办法》适用于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RD机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限制贸易流通企业、规范服务业企业等在江宁区登记纳税的南京市境外从业人员,以及从事重要民生工程、省重大工业项目连续建设的南京市境外从业人员。上述符合条件的企业为主体,向所在街道公园申报。留宁员工是指非南京户籍的留宁员工。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发生事故的企业,一律取消奖励和激励。本办法由江宁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指挥部企业专项组(区工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