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条件有哪些
1.具有江苏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先按照《江苏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办理就业登记,在就业登记地办理参保手续。
2.在江苏省,凡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的外省灵活户籍职工自愿继续参保的,可按《江苏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办理就业登记后,在就业登记地办理继续参保手续。
3.在江苏省灵活就业并办理了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公民,可按《江苏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办理就业登记后,在就业登记地办理参保手续。
4.持有南京市人才居住证(A证、B证)、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主证、辅证)、南京市留学人员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住证的人员。